每日經濟新聞 2025-03-19 20:02:03
◎3月19日,多家基金公司宣布自3月21日起,旗下部分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此舉旨在降低投資者理財成本,涉及產品包括ETF、普通場外基金等多類型指數基金。
◎目前全市場約700只指數基金受影響,規模達3.2萬億元,調整后每年可為投資者節省約9.6億元成本。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彭水萍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還在持續進行中。3月19日,多家基金公司發布公告稱,為降低投資者的理財成本,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自3月21日起,公司旗下部分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調整為基金管理人承擔。此次調整后,這些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據了解,此次調整指數基金使用費的基金產品范圍較廣,包括ETF、ETF聯接基金、普通場外基金、指數增強基金、債券指數基金等。
有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根據相關要求,2021年2月之后成立的指數基金,其指數使用費都由管理人承擔,此次調整的是在2021年2月之前成立的產品。根據當前的指數使用費率測算,不少指數大廠每年需要多支出的指數使用費都在幾千萬元級別。
而根據Wind,當前在基金財產中列支指數使用費的指數基金約700只。按目前指數使用費平均萬分之三的年費率測算,上述約700只存量指數基金調整費用承擔主體后,每年可為投資者節省成本約9.6億元。
公募行業的費率改革還在持續推進中。
3月19日,多家基金公司發布了關于旗下部分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調整為基金管理人承擔并修訂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據公告,為降低投資者的理財成本,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數基金指數使用費調整為基金管理人承擔。原基金合同中關于指數使用費的內容被刪除,同時增加“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多位受訪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基金管理人統一做上述調整是落實《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重要舉措,更好地讓利于投資者。
2021年1月,證監會制定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3號—指數基金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提出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但在實施方面,《指引》做出新老劃斷安排,對2021年2月1日之前注冊的指數產品,指數使用費承擔主體未作強制轉換要求。
今年1月,證監會印發《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其中提出將存量指數基金的指數許可使用費從基金財產中列支改為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有公募人士表示,此次做出調整的是在2021年2月之前成立的產品,“指數使用費改為全部都由管理人承擔”。
Wind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場指數基金的指數使用費率在0.0004%~0.05%的水平,也有部分產品的指數使用費率超過0.05%,達到0.075%或者0.1%。ETF產品比較普遍的指數使用費率為0.03%,場外指數基金則以0.02%為主流,指增產品的指數使用費率0.016%較為常見。
在此前的指數基金合同里,自基金合同生效后,需根據指數使用許可協議的要求向標的指數的發布方支付指數使用費。在通常情況下,指數使用費的計費時間從基金合同生效日開始計算,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年費率計提。
隨著近年來指數產品的快速發展,對于一些指數大廠來說,年度指數使用費已經可以達到幾千萬元的級別。過去這部分費用由基金資產支出,現在則全部改為由基金管理人來承擔。
wind數據顯示,當前在基金財產中列支指數使用費的指數基金約700只,截至2024年末規模約3.2萬億元,占全行業指數基金數量近三成,規模近六成。按目前指數使用費平均萬分之三的年費率測算,上述約700只存量指數基金調整費用承擔主體后,每年可為投資者節省成本約9.6億元。
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此次基金管理人集體宣布承擔指數使用費,是公募基金行業踐行投資者利益優先價值取向的重要體現。本輪調整后,指數基金投資者持有成本進一步降低,這將有利于更好發揮指數基金的資產配置功能,為中長期資金入市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并推動指數基金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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