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09 21:28:46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楊夏
8月9日晚間,龍源技術(300105.SZ,股價5.73元,市值29.56億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煙臺龍源電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龍源技術此次收到《警示函》,源于其2023年歸母凈利潤變動超過50%,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預告。
2024年4月12日,龍源技術2023年年報顯示,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4123.01萬元,同比增長59.53%。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增長超過50%,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遲至2024年2月21日才披露2023年年報。
山東證監局稱,龍源技術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山東證監局認為,龍源技術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的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龍源技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龍源技術在公告中稱,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指出的相關問題。公司將充分吸取本次教訓,以此為戒,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深交所相關監管指引等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和貫徹。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284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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