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30 16:13:29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葉峰
7月30日,河北證監局發布《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其中提及,針對員工使用個人微信開展營銷活動,部分機構未能實施有效合規管控,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員工違規執業行為。
河北證監局指出,員工微信展業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無資質人員通過個人微信提供服務。部分員工在未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情況下,就證券市場、證券品種走勢、投資證券可行性,向客戶發送個股分析、預測或建議等相關信息;部分無基金銷售資格的員工,向客戶宣傳、推介基金產品。
二是有員工通過客戶微信群違規展業。有員工自建客戶微信群,群內無合規人員管控,有的投顧人員利用微信群發布誤導性陳述的信息,提供具體的投資建議、不提示潛在風險,執業生態極不健康。
三是利用個人微信朋友圈違規營銷。有的員工使用微信朋友圈宣傳私募基金等高風險產品,向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風險等級高、投資偏好不匹配的產品。有的員工自行編輯發布銷售產品的推介信息,使用帶有收益有保障、本金無憂等具有保證收益內涵的話術開展產品宣傳。
河北證監局要求,各機構應切實加強對經紀業務營銷活動的統一管理,務必把牢對員工微信展業行為的合規管控,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管理的各項規定要求,確保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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