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12 23:09:06
《辦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實習記者 石雨昕 每經編輯 陳星
9月12日,財政部公布新版《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為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于對財政貼息支持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獎補。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創業擔保貸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此前相比,新《辦法》通過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放寬小微企業貸款申請條件,引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增信等措施,加大財政支持創業就業力度。
《辦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符合規定,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可納入專項資金獎補支持范圍:
一是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
二是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4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三是創業擔保貸款利率由借款人、經辦銀行、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協商確定,獎補支持的東部地區貸款利率上限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BPs(基點)、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貸款利率上限為LPR+150BPs、脫貧地區貸款利率上限為LPR+250BPs。其中,LPR為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到期后可繼續申請貸款及貼息支持,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此前的《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將創業擔保貸款個人貸款額度上限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上限由30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
據央視新聞報道,預計每年可新增創業擔保貸款1161億元,帶動約100萬人創業就業。優化小微企業新招用人數與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占比,由15%調整為10%,超過100人的企業由8%調整為5%,適當放寬小微企業貸款申請條件,讓更多小微企業享受政策支持。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此舉體現了積極財政發力促就業穩經濟。具體通過財政貼息和獎補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加大重點群體如個人創業、小微企業等金融支持力度,激發微觀主體活力,促進就業和內循環,加快經濟復蘇。
《辦法》規定,為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促進形成普惠金融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著力改善小微企業、“三農”融資發展環境,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于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
中央財政分檔對各省進行獎補,支持各省確定的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自主開展普惠金融工作,緩解普惠群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周茂華表示,此次由中央財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有助于減輕部分地方財政壓力。貼息和獎補措施,有助于提升金融機構積極性,有效降低重點群體融資成本,穩定經營主體信心。
《辦法》明確,獎補資金由示范區統籌用于支小支農貸款貼息、支小支農貸款風險補償以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涉農業務降費獎補、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等支持普惠金融發展方向。
示范區應注重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推動此項政策與中央財政其他政策形成互補和合力,但同一年度不得對同一主體的同一支持方向重復安排中央財政資金。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7751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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