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07 18:21:57
每經編輯 孫志成
據媒體報道,2018年至2020年間,男藝人“仔仔”周渝民及妻子喻虹淵于遭馮姓女子以“代繳保險費用”為由,被詐騙新臺幣約3447萬元。
9月6日,臺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宣判,判馮某某有期徒刑2年8月,可上訴。
周渝民夫婦遭保險經紀人詐騙
損失3447余萬元新臺幣
據悉,2022年8月,周渝民喻虹淵夫婦報案稱,購買保險時遭遇保險經紀人詐騙。
周渝民夫婦(圖片來源:周渝民微博)
周渝民與妻子喻虹淵此前投保了6年期的高額儲蓄險,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均為周渝民,雙方約定保險費用共分6期繳納,每期約684萬元新臺幣,以喻虹淵名下賬戶自動轉賬方式繳納。
承辦的馮姓保險經紀人利用喻虹淵的信任,在2019年4、5月間向喻虹淵謊稱,若以轉賬方式繳款,因保險費用額度很高,恐引起稅務部門查稅,并被金管部門誤認為洗錢,她要求喻虹淵以現金交付保費后,由她代表保險經紀人公司向壽險公司繳款。
檢方查出,喻虹淵2019年5月至2021年9月,陸續將第2、3、4期保險費用交給馮某某。馮某某謊稱若預繳第5、6期保險費用,可獲預繳優惠約347萬元新臺幣,喻虹淵后又分別將第5、6期費用交付給馮某某。喻虹淵先后共交付馮某某約3447萬元新臺幣(彼時匯率約合人民幣775萬元)。
到了2021年10月間,喻虹淵陸續接到保險公司的催繳通知,馮某某還繼續騙稱是公司帳務系統出了問題,可是喻虹淵后續還是不斷收到催繳通知,直接詢問保險公司才發現,竟然已經欠繳5年保費,才發現受騙而報警處理。
臺北地檢署于2022年8月1日依“詐欺罪”起訴馮某某。
據紅星新聞,而對于網傳的詐騙犯馮某是喻虹淵的大學閨蜜這一消息,喻虹淵今日也發文進行了否認,表示其只是經過友人介紹認識的保險從業人員。
周渝民是中國臺灣影視男演員、流行樂歌手,F4組合成員。曾出演偶像劇《流星花園》。
買保險時如何避免“踩坑”?
據廣州日報報道,不少人都有購買保險的經歷,但有些人并未了解清楚就匆忙簽約買保險,或者傾向找熟人買保險、或者像上述案例一樣輕信保險經紀,沒有按正規流程簽約或繳費,后續遭遇損失難以挽回。
買保險時如何避免“踩坑”?有哪些事項要注意?
銷售誤導,一直是壽險銷售的投訴重災區。作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的過程中,應該主動確認代理人的銷售資質,認真了解產品信息,積極配合“雙錄”(錄音及錄像),認真對待回訪以及重視猶豫期等,以防范銷售誤導風險。
按照監管部門要求,“雙錄”通過對保險銷售過程現場的錄音、錄像,以便于隨時檢查抽查,并在發生糾紛時進行可回溯管理。
如今各大保險公司的客服系統不斷升級,繳納保費、小額理賠等簡單的保單服務,都可以通過手機操作。在投保或者續保階段,切勿將保費交給銷售人員代繳,而是應該親自通過官方渠道支付給保險機構的統一賬戶。對于保險產品有疑問的,也可以通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網里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庫”查詢。
去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保險銷售人員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委托代繳保險費、代領退保金、代領保險金,不得經手或通過非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本人賬戶支付保險費、領取退保金、領取保險金。”
同時,《征求意見稿》強調“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加強資金管理,依法保障客戶資金安全”“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金管理機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資金收付管理。保險中介機構應當開立獨立的客戶資金專用賬戶和傭金收取賬戶。保險經紀人代領退保金、保險金的,應當如實告知客戶相關信息并由其簽署確認文件。”
?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校對|王月龍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廣州日報、紅星新聞、中國銀行保險報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