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4 18:55:11
每經AI快訊,7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起草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取消境內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累計匯出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的限制,但累計匯出額不得超過中方擬投資總額的15%。便利外商投資企業(FDI)境內再投資項下股權轉讓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支付使用。境內股權出讓方(含機構和個人)接收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支付的股權轉讓對價資金,以及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募集的外匯資金,可直接匯入資本項目結算賬戶。資本項目結算賬戶內資金可自主結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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