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5 17:30:19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5日消息,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監察委員會對中儲棉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谷玉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谷玉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長期、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利用職權無償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用車服務,配偶違反規定在其管轄區域內從事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其親屬入股企業與中儲糧直屬企業開展業務往來的情況,接受請托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中央儲備糧輪換購銷、政策性糧銷售拍賣、糧食調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決定通過簽訂虛假購銷合同方式借用資金給民營企業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有關民營企業不履行與中儲糧直屬企業簽訂的輪換協議,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涉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
谷玉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公款用于營利活動,涉嫌受賄和共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員工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儲備糧集團公司黨組研究決定,給予谷玉有開除黨籍、取消在中儲糧享受的退休待遇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等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谷玉有,男,漢族,1958年3月生,黑龍江虎林人,在職大學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8月起,歷任黑龍江省虎林寶東糧庫主管會計、副主任、主任,黑龍江省虎林衛星糧庫副主任、主任,黑龍江省虎林市糧食局副局長、局長;
2003年2月,任中央儲備糧哈爾濱直屬庫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2003年4月,任中央儲備糧哈爾濱直屬庫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9年1月,任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分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13年10月,任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山西分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2017年2月,任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8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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