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5 08:29:28
日前,廣東省人社廳網站發布《關于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促進婦女就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廣泛開發“媽媽崗”,拓展婦女就業空間,明確“媽媽崗”主要用于吸納法定勞動年齡內對12周歲以下兒童負有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工作時間、管理模式相對靈活,方便照顧工作和育兒。《征求意見稿》提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可以按規定開發設置“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拿出部分專業技術和管理崗位用于“媽媽崗”設置,鼓勵規上限上企業設立“媽媽崗”。鼓勵用人單位設立“媽媽崗”車間、“媽媽崗”生產線等,張貼“媽媽崗”明顯標識,將“媽媽崗”進行集中統一服務管理,形成規模效應。不得開發從事繁重勞動、有毒有害等不適合育兒婦女就業的崗位作為“媽媽崗”。(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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