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5-08 17:03:45
5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關于調整娛樂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幼兒園與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距離及測量方法,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結合實際作出具體規定。
每經編輯 王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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