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17 22:11:39
每經編輯 步靜
圖片來源:攝圖網
據安徽發布11月17日晚消息,近日,省藥監局印發通知,要求全省零售藥店(零售連鎖藥店)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類藥品時,須嚴格落實實名信息登記,并對上述藥品的銷量進行動態監測,每日上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如發現銷量有異常增加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當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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