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27 10:45:24
每經編輯 杜宇
你是否經常接到這樣的電話,有人謊稱是證券公司客服讓你加炒股的微信群,這個時候一旦你接受了對方加微信的申請,你損失的不一定是你的資金,但你的個人信息一定會被不法分子出賣。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例。
根據判決文書公布的信息,上述案件中,被告人的套路并不復雜,但其非法收集的公民信息累計多達10666條。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3月左右,陳某(另案處理)在武漢市洪山區徐東凱旋門和萬利廣場寫字樓內,開辦了夢之巔峰(武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并招募被告人楊某擔任公司經理,另招募張某2作為行政人員,同時招募閔某、汪某、張某1等人作為“話務員”,負責撥打陳某從網上非法獲取的他人電話號碼。
他們打電話的話術也比較常見,先是冒充證券公司的客服人員,以回饋客戶建立股民交流微信群的名義獲取他人微信號,再將電話號碼和所獲取的微信號整理后上報給楊某。楊某再將信息交由陳某出售并獲利。
經統計,陳某共出售公民個人信息10666條。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楊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于2019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逮捕?,F羈押于武漢市洪山區看守所。
洪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屬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準確,法院予以確認。對上述事實,楊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
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人楊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二、被告人楊某退出的違法所得4萬元,依法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電腦主機、手機等物品,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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