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18 19:56:41
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葉峰
近日,深圳證監局發布新一期的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其中針對轄區部分持牌資管機構及個人采取監管措施。
記者注意到,在涉及基金公司違規方面,存在著夸大宣傳、個別基金股票投資比例超過基金合同約定限制等情況。
打出“組合拳”規范基金銷售
今年以來,基金市場發行火熱,截至9月17日,年內累計成立的新基金規模超過2萬億元,刷出歷史新高。
在基金銷售過程中,各種問題也層出不窮,監管此前也多次提醒銷售風險,而此次發布的監管通訊顯示,今年以來,深圳證監局打出“組合拳”來規范基金銷售行為。
一是加強科技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探索開發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線上數據報送平臺,及時發現高風險及次高風險機構7家、中低風險13家。
二是快查快辦,依法從嚴處理違規行為。對違規銷售問題嚴重的6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采取暫停基金銷售業務措施,對2家基金公司相關責任4人員采取暫停履行職務、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
三是培訓護航,督促合規發展。指導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舉辦兩期基金銷售培訓,并針對近期基金發行火熱、銷售線上化的情形,及時發布風險提示,規范轄區銷售行為。
四是深入調研,摸底行業現狀。結合日常監管情況開展調研,并在總結違規問題、剖析成因、征詢意見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建立差異化準入機制、強化事中監管、落實退出安排等意見建議。
超比例投資、夸大宣傳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多家持牌機構因為各種違規事件受到處罰。
比如機構A,違規讓渡投資管理權限;合規風控嚴重失效,個別基金多次主動突破合同投資比例限制進行投資;個別專戶產品參與結構化發行,集中持有同一主體發行的低信用評級的債券,信用風險集中,并陸續發生多筆正回購交易違約。
最終該公司被限制業務活動,負有管理責任的個人除了被監管談話,還被限制領取部分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
機構C同樣存在超比例投資的情況,通報顯示,該機構個別基金存在股票投資比例超過基金合同約定限制的情況。投資決策缺乏事中及事后合規控制,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了明顯違規的投資議案,合規風控部門未進行合規審核。利益沖突防范機制存在缺陷,部分員工購買公司旗下產品未按公司制度要求書面申報;個別基金經理未向公司報備其投資公司專戶產品情況,并在應當知悉其持有的公司專戶產品已經參與某股票定向增發的情況下,仍下達了存在明顯利益沖突的投資指令。
監管除了責令該機構改正,負有管理責任的個人也被監管談話,并且被暫停履行職務,直接責任人員則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還有機構B,對旗下個別基金進行夸大宣傳,如以“收益目標”的形式預測基金的證券投資業績。最終,直接責任人員被出示警示函,負有管理責任的個人被暫停履行職務。
監管提多點要求
針對上述存在的這些問題,監管同時還作出了相關要求,記者梳理后,總結要點如下:
1、各公司應加強基金投資風格管理,建立覆蓋投資運作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合規風控體系,防范出現投資不符合基金合同、風格漂移等問題;
2、針對特定主題基金應設置主題風格股票池,明確股票入池標準和審核流程;
3、強化對基金投資決策的合規審核,建立有效的投資風格事中風控機制,對基金投資運作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定期開展稽核。
4、各公司應強化利益沖突防范管理,全面梳理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機制的建設及執行情況,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接或間接股權投資、參與公司旗下基金、私募資管產品投資及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建立相關申報、登記、審查、管理、處置等制度。
5、公司投資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時,對可能產生個人利益沖突的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公司合規風控部門應對投資管理人員參與股權投資、公司旗下基金及私募資管產品投資的申報情況進行定期稽核。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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