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30 17:10:16
每經記者|歐陽凱 每經編輯|吳永久
從廣東恒健控股公司入股,調整到由廣東省屬國資、東莞市屬國資、松山湖高新區國資在內的三級國資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廣東恒銳入股,易事特(300376,SZ)的股份轉讓方案引起了市場關注。
7月29日,易事特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稱,此次調整方案是廣東恒健出于優化上市公司管理機制,并引入東莞市地方產業資本進一步賦能,充分發揮國有資本賦能和民營體質經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思路,推動上市公司聚焦5G供電、數據中心、充電樁、軌道交通等新基建發展;同時化解上市公司股東股票質押的風險,剝離長期應收款,優化上市公司資產結構的考慮。
7月22日晚,易事特公告稱,交易各方對方案作出調整,由東方集團、何思模、廣東恒銳三方簽署《股份轉讓協議》,東方集團擬以協議轉讓方式向廣東恒銳轉讓18%的股份。公告還顯示,廣東恒銳由廣東恒健、廣東粵澳、莞企發展出資設立,設立時間為今年6月28日,至今也才一個月,對此,深交所就要求進一步補充該合伙企業更多信息。
易事特在回復函中披露稱,廣東恒銳的普通合伙人為廣東恒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廣東國資委,有限合伙人為廣東恒健、莞企發展和廣東粵澳。穿透各合伙人的股權架構顯示,廣東恒健背后為廣東省國資委,莞企發展背后為東莞市國資委、松山湖高新區管委會,廣東粵澳背后為工銀投資。
根據合伙協議,廣東恒銳將全部投資于易事特。不過,由于東方集團向廣東恒銳轉讓其持有的18%的股份交易尚需深交所進行合規性審查,因此截至目前,廣東恒銳尚未實繳出資到位。但根據各合伙企業出具的說明,廣東恒銳各合伙人將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出資,各合伙人資金充足,完全有能力在本次股份轉讓付款條件滿足之前完成對廣東恒銳的實繳出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去年發布的方案中便提到,廣東恒健受讓29.99%的股份后,廣東恒健或其指定的主體將發出不低于5%的部分要約收購,以進一步鞏固對易事特的控制權。但此次變更收購主體及調整收購方案,易事特則在回復函中表示,廣東恒銳后續不存在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安排。
此次調整后的方案還進一步約定,東方集團及何思模承諾公司2020年至2022年實現的凈利潤合計不低于19.3億元,若未能實現承諾,廣東恒銳有權在公司2022年審計報告或年度報告披露后6個月內要求東方集團及何思?;刭彵敬无D讓的股份,回購價格按本次股份轉讓價款加計6%/年的利息計算。
從易事特最近三年財務數據來看,2017年、2018年、2019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3.18億元、46.52億元、38.73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7.14億元、5.65億元、4.12億元,營收和凈利潤均呈現下降趨勢,而東方集團及何思模承諾上市公司2020年、2021和2022年分別實現的經審計的凈利潤不低于4.73億元、6.41億元和8.16億元,顯然具有不小的挑戰。
對此,易事特相關人士表示,從整體趨勢來看,完成業績承諾問題不大,單以去年實現的凈利潤來看,與今年業績承諾的差距并不大,這其中也已考慮疫情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國資進來后,相信對公司融資成本方面將有很大改善。此外,公司客戶群中有大量政府部門、大型央企和國企客戶,國資入股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強投標競爭力。
記者注意到,在回復深交所關注函中,易事特方面就強調,交易的總價款主要用于轉讓股權的解質押資金,及東方集團承接上市公司大部分光伏系統集成業務對應的應收賬款及上市公司所收購光伏電站對應的應收電費補償款,以紓解上市公司的現金流壓力。
此前7月22日晚,易事特公告稱,控股股東東方集團收到國信證券發送的《終止通知函》,函告公司與東方集團,國信證券與東方集團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已構成違約。東方集團后與國信證券達成一致方案,擬將部分質押股份納入東方集團與廣東恒銳的股權轉讓方案,通過交易相關標的股份獲取資金以償還國信證券的方式化解違約處置風險。
易事特方面表示,廣東省屬、東莞市屬、松山湖高新區國資平臺共同出資入股,可對易事特在財務、投融資等方面賦能,借助于國資較強的資本優勢以及豐富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間的資源、良好的股東背景,上市公司在今后企業評級與金融機構授信、融資成本的降低方面,能得到極大的提升,為上市公司帶來更多的低成本現金流、商業機會及利潤。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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