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08 15:48:46
4月7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匯豐投資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及匯豐環球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在管理證監會認可基金的現金時違反監管規定,遭到香港證監會譴責并被處以罰款350萬港元。
每經記者 袁東 每經編輯 蘭素英
4月7日,香港證監會宣布,匯豐投資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及匯豐環球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因在管理證監會認可基金的現金時違反監管規定,遭到香港證監會譴責并被處以罰款350萬港元。
香港證監會表示,經該會調查發現,由匯豐旗下這兩家投資基金公司在2010年~2016年期間管理(或提供意見)的53只基金中,有部分在關聯實體(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存放了現金。雖然這些現金是存放于關聯實體計息賬戶內,但是當中的大多數存款卻沒有收到任何利息。
一項獨立檢查更揭示,在2015年1月前,這兩家公司并沒有制定程序,以確保基金存放于關聯實體的現金按照不低于可獲得的商業利率收取利息。這份檢查也發現,雖然匯豐投資已有既定流程每日監察基金的現金結余,但是有關流程并沒有被記錄在任何政策及程序中,并且53只基金中僅有10只遵循該流程。
香港證監會認為,上述兩公司在關鍵時間就該等基金的現金管理所制定的內部監控措施和程序并不充足,而未有管理及盡量減少關聯實體與基金投資者之間的利益沖突。
在香港證監會決定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情況,包括匯豐投資基金和匯豐環球投資管理同意自愿向受影響的基金支付約43萬美元;聘任獨立檢查機構進行上述檢討,并采取補救行動,以加強兩家公司內部系統及監管措施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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