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1-14 15:09:48
每經記者 潘婷 每經編輯 劉野
1月13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于《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良性退出指引》(下稱《退出指引》)有關問題的說明,針對去年發布的《退出指引》中“良性退出”、“債權申報期”、“先本金后收益原則”等核心問題做出進一步解釋。
2019年起網貸機構進入加速清出期,網貸之家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2月,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343家,對比2018年的1075家減少了732家,降68.1%。
圖片來源:攝圖網
說明首先對“良性退出”做出解釋,《退出指引》適用主體包括深圳市轄區內因主動申請退出、被引導退出或被金融管理部門責令退出網貸業務且業務數據真實、真確、完整的網貸機構,前述網貸機構按照《退出指引》的規定,完成了退出工作,退出程序終結,即屬于良性退出。
“先本金后收益原則”是指,應當優先兌付未償還本金,在所有出借人的本金償還后,再進行收益兌付。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余額兌付完畢后,網貸機構應根據資產清收、處置情況,積極兌付出借人的收益。
關于“債權申報期”的理解問題,說明指出,債權申報期為自網貸機構通知書公告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十日,網貸機構可視具體情況確定具體的債權申報期,但應在“退出工作時間”中明確,且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清產核資方面,說明稱,清退組成立后應開展清產核資工作,該工作原則上應在成立后二十日內完成。鼓勵存量規模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網貸機構,自清退組成立后20日內完成清產核資工作;若網貸機構存量規模較大,該期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應超過90日。
針對催收問題,網貸機構在退出過程中催收難度大、回款比例低的問題短期難以改善,為了盡可能保障絕大多數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不受損失,鼓勵網貸機構優先兌付出借人的充值本金余額。
關于催收具體措施,包括仲裁、法院調解等。此外,清退組還可以引入廣州等地已設立的地方金融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專業調解機構,對出借人與已到期借款人之間的金融糾紛進行調解。通過多元化調解方式進行資產清收、處置,一是可以降低催收成本;二是可以節省催收時間、提高催收工作效率;三是可以化解矛盾,避免暴力催收的法律風險。
2019年起,各地紛紛出臺針對網貸機構良性退出的各類政策文件,記者注意到,對比2018年底網貸機構1075家,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網貸機構僅剩343家。依舊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也在消化存量業務,收縮規模。
未來網貸機構的出路是什么?目前業內看好的方向為小貸公司、助貸機構以及消費金融公司。
網貸之家指出,對于絕大部分尋求轉型的從業機構來說,尚未找到明確可行的轉型之路,在新的一年仍需不斷努力和探索。
其中,轉型小貸公司可能存在難點包括:存量消化難、準入門檻高、業務及杠桿限制、小貸行業本身發展存在的局限性、地區差異等五大方面問題;轉型助貸方面,從當前頭部平臺的轉型方向來看,助貸業務已成為目前網貸平臺轉型的主要方向,主要是因為助貸業務模式與網貸業務模式最為相近。但并不是所有的網貸平臺都能轉型為助貸機構,并且轉型助貸之路也并不容易,主要可能存在難點包括接入機構資金門檻高、資金方嚴控助貸合作、催收及大數據等行業迎大整頓(助貸機構受影響較大)以及存在政策性風險等;消費金融公司也是網貸平臺可轉型的主要出路之一,目前網貸行業整體轉型至持牌消費金融的非常少見,主要是因為轉型消費金融亦存在不少難點,包括:準入門檻高、批設難度大、存量難消化等。同時,是否能獲得籌建或入股資格還要取決于監管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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