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2019-04-25 15:20:52
財政部發布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公告指出,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第三方防治企業,自行判斷其是否符合上述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相關資料留存備查。本公告執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K12在線教育品牌“洋蔥數學”獲3億人民幣D輪融資
下一篇文章
蔣凡任天貓總裁后首亮相:天貓未來三年翻番 還要孵化100個年銷10億的新品牌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