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4-12 16:04:41
《蒙娜麗莎》的版權最晚在1619年后便屬于公共領域,沒有任何個人和單位可以持有對《蒙娜麗莎》的版權。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梳理資料時發現,有圖片庫平臺出售《蒙娜麗莎》圖片時,最高標價2100元。
每經記者 蔡鼎 郭鑫 每經編輯 張揚運
圖片來源:攝圖網
蝴蝶扇動了一下翅膀,你永遠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么!
一張萬眾期待的照片公布,當大家還沉浸在一睹黑洞真顏的興奮當中時,視覺中國(000681.SZ)卻用一場關于版權的風波自己把自己炒到了比奇點還微妙的位置。
今日,在視覺中國的黑洞圖片版權風波持續發酵之下,一場中國圖片商業版權業整頓風暴開啟或許正在拉開帷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梳理資料時發現,除了視覺中國、全景網絡之外,國內其他商業圖片庫平臺也存在著諸多亂象。一張早在幾百年前就可以免費使用的“蒙娜麗莎”圖片,竟然可以賣到2100元。
由于視覺中國、全景網絡的商業圖片庫網站皆已無法打開,這輪的探索發現只能另辟蹊徑。
順藤摸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視覺中國公司旗下的Veer圖庫(Veer.com)仍然可以使用,搜尋信息之后可以發現,該平臺仍在在利用國際知名的免費圖片向用戶收取高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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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Veer.com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以主體為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即視覺中國)的Veer.com將德國1952年發行的蒙娜麗莎郵票打上版權,對該圖片明碼標價。從下圖中可以看出,這幅名為“蒙娜麗莎郵票”的圖片的“標準授權”為180元,而“擴展授權”的售價則高達600元。
圖片來源:Veer.com
圖片來源:Veer.com
Veer.com對“標準授權”和“擴展授權”的定義區分為“擴展授權”可以無數量限制地在線下印刷,包括宣傳頁、海報、報紙雜志、包裝等。此外,這個600元的價格還允許用戶在戶外廣告(樓宇、車身、燈箱、圍欄、櫥窗、戶外廣告牌)、允許用戶轉售設計模板(軟件/程序)APP皮膚/主題、允許用戶將圖片制作成轉售品(紡織品、手機殼、賀卡、明信片、日歷、杯子、T恤等),且將圖片用作電視、網絡視頻和電影的用途還無金額的限制。
相關知識產權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網站設置了兩種授權模式,可推斷出他們的出發點是進行版權交易,此種做法有冒充知識產權人的嫌疑。
那么,達芬奇的大作《蒙娜麗莎》到底有沒有版權?
美國媒體《赫芬頓郵報》報道中稱,《蒙娜麗莎》在這幅作品的原產國和全球其他地區均屬于公共領域,版權期限為作者(即達芬奇)去世后小于等于100年。達芬奇于1519年便去世,也就是說,《蒙娜麗莎》的版權最晚在1619年后便屬于公共領域,沒有任何個人和單位可以持有對《蒙娜麗莎》的版權。
資料顯示,Veer圖庫隸屬于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正是視覺中國旗下的公司。而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家注冊資本僅300萬元的公司竟涉及的法律訴訟案高達4000余條,絕大部分是以原告的身份出現,因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而起訴他人或公司。
圖片來源:天眼查
Veer圖庫還只是揭開了冰山一角!
如果您覺得Veer.com將蒙娜麗莎的郵票圖片標價600元太貴了的話,那就太天真了。1TU壹圖(www.1tu.com)將一副《蒙娜麗莎》3800x5693分辨率、尺寸為32.2cmx48.2cm的圖片標價直接為2100元!
壹圖網官網中自稱,“壹圖網”由知名管理社區創始人和知名外企的職業經理人在2008年創建并正式上線,是目前國內唯一上市的正版微利圖片庫企業。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資料發現,壹圖網并未上市,且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實繳資本為10萬元。
圖片來源:1TU壹圖網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發現,像veer.com這樣的國內公司濫用版權的案例還有很多。例如,信拍圖庫(v.paixin.com)就把一張達芬奇14世紀的工程制圖手稿打上了水印,并明碼標價對用戶進行出售。從下圖中可以看出,這幅達芬奇的14世紀的工程制圖手稿在信拍圖庫的網站上共有三個價格可選,分別是小圖(500x300px)、中圖(1000x759px)和大圖(4440x3372px),這三種尺寸對應的售價分別為45元、60元和95元。
圖片來源:信拍圖庫
自詡為“國內領先的正版商業圖庫”的匯圖網(www.huitu.com)則直接將《蒙娜麗莎》打上了水印,并在右側標價“普通授權10元??”。
圖片來源:匯圖網
對于上述出現的情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咨詢了知識產權的專家,該專家表示,蒙娜麗莎的保護期限已過,進入公共領域,有償銷售沒有依據。對于保護期限已過的圖片,打上自己公司版權的水印,實質上已經構成侵權。冒充知識產權人擾亂市場秩序,是掃黃打非的重點對象。對該類圖片索取費用,如果以勞動合同名義提供服務,收取服務費,有其合理性。
此外,該專家還表示,如果對蒙娜麗莎等作品進行翻譯、整理、匯編等,可以以演繹作品名義主張一定的版權。不過從上述所提供的案例來看,要構成演繹作品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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