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21 22:41:21
1月21日晚,中信證券發布了《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火山君了解到,在回復函中,中信證券就上交所關心的幾個問題都做了一一詳細回答。同時,在這個回復函中,中信證券未來對于廣州證券的定位、人員安排、廣州證券其他業務等市場關注的話題也得到了一一呈現。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吳永久
圖片來源:攝圖網
1月21日晚,中信證券發布了《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對廣州證券具體分類以及業務發展等多方面的情況進行了補充說明。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在回復函中,中信證券就上交所關心的幾個問題都做了一一詳細回答。同時,在這個回復函中,中信證券未來對于廣州證券的定位、人員安排、廣州證券其他業務等市場關注的話題也得到了一一呈現。
今日晚間,中信證券發布了《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回復了此前上交所提出的幾大問題,同時還發布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修訂說明的公告》。
此前,1月9日,中信證券發布公告,擬作價不超134.6億元收購廣州證券100%股權,該交易對價包含廣州證券擬剝離廣州期貨99.03%股權、金鷹基金24.01%股權所獲得的對價。
1月15日,中信證券收到了上交所問詢函。此次上交所主要問了中信證券3大方面的8個問題。
關于交易目的,上交所對中信證券提出3個問題。
一、請補充披露:(1)中信證券和廣州證券在廣東省、以及華南地區的營業網點分布情況;(2)具體結合前述情況,說明籌劃本次交易的原因。
二、結合證券行業經營情況、標的資產廣州證券近年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合規運營情況等,說明標的資產近三年營業收入大幅變動、凈利潤持續階梯性下滑的原因;(2)結合標的資產的虧損情況,說明此次收購廣州證券的必要性、合理性。
三、請補充披露收購標的資產后,是否會對公司的評級產生負面影響,以及公司是否有相關措施保證合規運行。
關于本次交易后續整合和對中信證券的影響,上交所問了兩個問題:
一、請結合本次交易的目的,補充披露公司后續擬采取的人員、資產等整合措施,及可能導致的客戶流失、員工勞工糾紛等風險。
二、請補充披露:(1)成為證券公司5%以上股東需要履行的審批程序;(2)越秀金控成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以后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是否擬派駐董事等。
企業收購時不可避免的要面臨人員、業務的整合、調整等。對于這些,上交所詢問道:
請補充披露:(1)收購之后,你公司的證券業務模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對于證券公司“一參一控”規定的要求;(2)因無法順利剝離導致交易失敗的風險,并進行重大風險提示。
預案披露,標的資產廣州證券2016年、 2017年和2018年前十一個月“其他業務”收入分別為2.2億元、 4.7億元和10.3億元,占比分別為7.51%、 26.7%和44.58%,為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源。請補充披露該業務的具體分類以及業務發展情況。
請公司結合金控有限的資金狀況,說明近期解決標的公司股份質押相關方案的可行性。
而在今日,中信證券的回復函都對上述問詢問題做了一一仔細的回應。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在此前中信證券披露的多個公告中,很多方面內容已經很詳細了。而這次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的回復中,還是有幾個新的內容頗值得關注。火山君現將中信證券回復函中的幾個關鍵點抽取出來。
一、在對中信證券和廣州證券在廣東省以及華南地區的營業網點分布情況,回復函稱,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證券在廣東省(不含深圳)營業網點總數將由18家增至50家,有望進入在粵證券經紀業務第一梯隊。與逐個新設營業網點方式相比,本次交易可一次性取得廣州證券的營業網點,可大幅減少時間成本和運營成本,快速提升中信證券在廣東省的營業網點數量、客戶渠道,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廣東省的市場份額,補強區域競爭力。
二、在對收購廣州證券的必要性、合理性方面,中信證券這次回應稱,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證券將成為廣州證券的控股股東,同時越秀金控及金控有限成為合計持有中信證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中信證券達成與越秀金控以及越秀集團的戰略合作,未來有望借助主要股東以及廣州證券在華南地區的客戶網絡,充分發掘業務資源,增強中信證券在華南地區甚至“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競爭力。
中信證券收購廣州證券能夠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彌補自身不足,具有市場、管理和戰略上的協同效應,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對于此前市場流傳的涉及業務整合和裁員的各種說法,中信證券此次對廣州證券的定位和人員都做了回復。
其稱,根據初步整合計劃,中信證券擬將廣州證券定位為華南地區經營特定業務的子公司,業務區域將主要集中在廣東省(深圳除外)、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云南省、貴州省。廣州證券目前位于前述區域內的證券經紀業務人員勞動關系擬保持不變,上述區域外證券經紀業務人員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可選擇進入中信證券體系內繼續從事所在區域內的證券經紀業務;廣州證券除證券經紀業務外的其他人員和業務將統一納入中信證券相應各業務線進行統一管理。
四、“其他業務”的具體分類方面,中信證券披露了廣州證券此方面情況。
回復函稱,“其他業務”包括:期貨倉單及基差業務、信用業務、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以及另類投資業務。2016年度、 2017年度以及2018年1-11月,廣州證券的“其他業務”收入分別為22,076.45萬元、 46,547.15萬元和102,612.52萬元。
其中,期貨倉單及基差業務由廣州期貨控股子公司廣期資本負責;信用業務由廣州證券本部負責,主要包括融資融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均為證券交易所場內標準業務;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由廣州證券全資子公司廣證創投負責,具體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并購、參與非公開發行股票投資等;另類投資業務由廣州證券全資子公司廣證領秀負責,業務范圍包括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股權等另類投資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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