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6 12:45:32
每經記者 張喜威 每經編輯 姚祥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25日,安徽銀保監局網站一日之內公布了14張罰單,其中5張罰單與蚌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蚌埠農商行)有關。
與此同時,安徽銀保監局的“1號罰單”(皖銀保監罰決字〔2018〕1號)在這一天發給了華夏銀行合肥瑤海支行,該支行因“違規吸收存款”被罰款35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上述5張罰單中,有兩張直接指向蚌埠農商行,而且案由均為“發生案件后未按照案件報送時限和程序等要求向監管部門報告”,蚌埠農商行也因此被開出兩張罰單,罰款金額均為25萬元,合計5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蚌埠農商行的兩個支行行長孫明奎、李甜還分別被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10萬元,取消終身高管任職資格”的處罰。而另一當事人方道義也被予以警告。
實際上,10月15日,蚌埠農商行就因“貸款資金回流借款人賬戶用于繳存銀票保證金”而被罰款50萬元,李甜也因此被罰5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蚌埠農商行于2012年9月26日正式開業。該行是在原蚌埠市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基礎上,吸收企業、自然人作為發起人,依法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資本6億元。蚌埠農商行是蚌埠市區唯一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全行現有員工452人,下轄一個營業部、11個支行、37個分理處,網點遍布蚌埠市城區和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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