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06 09:04:27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姚祥云
日前,浙江省銀監局最新公布的罰單顯示,6張中的3張,主要案由都包括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此外還有一張罰單案由為房地產貸款審批不審慎。
案由涉及房產的上述四家被罰機構分別為工行浙江分行、平安銀行杭州分行、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萬向信托。
除了資金被挪用于購房之外,還有的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買股票;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買股票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初,中國銀監會召開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強調,要按照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使宏觀杠桿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結構適應性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明顯增強,硬性約束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會議確定的2018年工作內容之一就是,努力抑制居民杠桿率,重點是控制居民杠桿率的過快增長,打擊挪用消費貸款、違規透支信用卡等行為,嚴控個人貸款違規流入股市和房市。
浙江省銀監局公布的罰單顯示,6月15日決定罰款工行浙江省分行75萬元,案由為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個人消費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買股票。6月20日,平安銀行杭州分行被罰35萬元,案由為個人消費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6月14日,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被罰75萬元,案由為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房;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購買股票。6月14日,萬向信托被罰30萬元,案由為房地產項目貸款審批管理不審慎。
溫州銀行杭州分行也因個人貸款資金被挪用而受罰。6月21日該行被罰95萬元。案由為: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于歸還個人借款、信用卡預借現金用途管理嚴重不審慎;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違規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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