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 2018-05-01 13:29:37
《快遞暫行條例》今起實施。規定:①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處10萬元罰款;②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③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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