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 2017-12-11 19:00:18
金融科技并不是個新鮮事物。貨幣、信用卡、ATM機、集中清算和SWIFT系統、證券交易系統、網上銀行等都是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進步而出現的歷史產物,只是近年來新技術的迭代更新速度更加頻繁,社會大眾的感受認知更加深刻,對金融領域的影響范圍更加擴大。
每經編輯 趙昌文 付劍峰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當下,金融科技(Fin-tech)風靡全球,成為金融領域中最引人注目的焦點之一。一批金融科技“獨角獸”公司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不少傳統金融機構組建了專門的金融科技部門甚至子公司化的金融科技公司,一些國內外金融資源稟賦較好的城市也將金融科技作為未來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重點。總之,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踐中,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金融市場,金融科技這一概念的傳播速度和流行程度都是空前的。不可避免,這一過程中容易出現概念的泛化和濫用。比如,將“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混同,甚至以“金融科技”取代“科技金融”。作為國內較早研究科技金融問題并關注金融科技的學者,我們希望厘清這兩個概念,更好推動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發展,達到以金融科技推動金融智能化轉型,以科技金融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目的。關于科技金融(Sci-tech Finance),我們曾在2009年出版的《科技金融》一書中做出過如下定義,即科技金融是指通過改革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導和促進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及創業投資等各類資本,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模式,搭建服務平臺,實現科技創新鏈條與金融資本鏈條的有機結合,為初創期到成熟期各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和金融服務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系統安排。通俗地講,科技金融是“錢變紙”和“紙變錢”過程中的金融支撐,是服務于科技進步和企業創新的金融,是以金融為手段、科技為目的的科技與金融的結合。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科技金融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2012年,黨中央《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指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創新金融服務科技的方式和途徑”。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4號),提出“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推動符合科技創新特點的金融產品創新”。2017年全國第五次金融工作會后,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7]23號)提出“發展完善科技金融”,并明確了科技金融重點發展領域。得益于政策支持和經濟轉型升級的內在需求,一套較為完善的、全面的、系統性的科技金融體系正在逐步形成,科技金融元素日益豐富,科技金融生態環境愈加完善。
目前,無論是學術界還是實業界,對于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還存在著概念上的混淆和認識上的偏差,有人說,兩者是一回事;有人說,科技金融是中國的,金融科技是世界的;有人說,金融科技是科技金融的2.0版,等等,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那么,讓我們來看看金融科技是怎么一回事呢?
金融科技(Fintech)是Finance和Technology的合成詞,來源于上世紀90年代花旗銀行發起的一個發展項目“金融服務技術聯盟”(Financial Services Technology),后被簡稱為Financial Technology,即Fintech。在中國,金融科技是一個與互聯網金融聯系緊密甚至內涵基本一致的概念。我們認為,金融科技是一個伴隨“互聯網+”與金融行業深度結合而快速興起的產業概念,是指將新的科技成果如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生物技術、互聯網技術等科學技術應用于金融領域,通過改造和創新,融合產生的金融領域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等。換言之,金融科技就是科技在金融業的運用,就是使金融成為具有金融功能的信息產業或信息科技產業。
金融科技并不是個新鮮事物。貨幣、信用卡、ATM機、集中清算和SWIFT系統、證券交易系統、網上銀行等都是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進步而出現的歷史產物,只是近年來新技術的迭代更新速度更加頻繁,社會大眾的感受認知更加深刻,對金融領域的影響范圍更加擴大。毫無疑問,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和深度推廣,極大地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服務能力和效率,有利于解決或緩解長期困擾我們的一些普遍性金融難題。比如,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可以大大緩解“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市場失靈問題,有效提升金融機構的風控能力;也將助力現有金融監管理念和體系的全面改革。展望未來,科技的進步與發展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金融的業態,從而帶來許多新的我們迄今尚不知道的好處和風險。
在認識到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差別的同時,也要注意到兩者的同一性。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要“著力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我們認為,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入推進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發展是一項符合新時代發展需要,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兩步走”戰略目標的重要任務。為此,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要深刻把握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雖然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關注的對象不同,但無論是科技金融還是金融科技,最終都是殊途同歸,都需要始終秉承服務實體經濟的天職和宗旨,發揮各自比較優勢,著力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其中,金融科技在解決不平衡問題,推動普惠金融發展方面能發揮更大作用,科技金融在解決不充分問題,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方面能發揮更大作用。在政策制定、行業監管和實際工作中,切不可用一個代替另一個,似乎有了金融科技就不需要科技金融了,一段時間以來出現的盲目追捧金融科技的情況應該是一個極大的誤解。
二是要深度促進科技和金融融合發展。如果沒有過去以來的金融創新,就不會有前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現,同樣,如果沒有技術的進步,就不會有基于現代科技的現代金融服務。當前,科技創新和技術迭代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快速和頻繁,更加需要我們銳意進取、改革創新,打破傳統行業、產業邊界,解放思想,通過新技術應用、產品服務創新、跨界融合創新,擴大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提升服務效率,助力新經濟、打造新動能。
三是要深入探索把握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通過科技和金融的融合發展,不僅可以彌補以往傳統金融無法覆蓋和服務的領域,更可以改變和重塑金融風險監管的理念和體系架構等,通過“沙盒計劃”等金融改革創新試點示范,平衡金融創新與風險防控,用新的技術和模式,提升金融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將更多金融風險的“事后處置”前移到“事前預測”、“事中干預”。
四是要深耕更加有利于科技和金融結合的生態環境。要通過科技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特別是解決政策制度層面的歷史弊端,釋放科技活力和經濟潛力,為市場培育和發展更多有潛力的項目、企業和產業。同時,也要加速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金融制度體系變革,大力培育創新資本,減小金融業的虹吸效應,為新經濟提供更多符合其客觀發展規律需要的金融要素資源,為盡快轉向創新驅動的經濟提供不竭動力,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插上科技和金融兩個翅膀。
(趙昌文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部部長,研究員;付劍峰系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成都市金融工作局局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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