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 2017-11-11 13:21:23
“雙十一”網絡購物節到來之際,北京市二中院對近年來審理的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展開專題調研。調研顯示,和傳統消費者維權案件中消費者收到商品后再維權不同,網購模式下,部分購買者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付款后收貨前即在線申請退款,后起訴要求賠償、不再要求退貨。
由于購買者通過截屏、拍照等方式留存證據,為勝訴打下較好的證據基礎,特別是涉及價格欺詐及商品虛假宣傳問題的案件,勝訴率較高。
據統計,去年,北京市二中院審理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網購合同糾紛案件6件, 占涉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同糾紛案件總數的比例為3.97%。今年1月至10月,該數字達到了79件,占比為21.35%,網購糾紛案數量呈急劇增長態勢。
調研發現,涉及奢侈商品的消費者網上購物維權案件日益增多,種類涵蓋服裝、皮包、鐘表、首飾等,其中不乏國際一線大牌。這些商品價值較高,如有的消費者購買了1.6萬元的名牌皮包,5萬多元的名牌手表,還有的消費者一次性購買上萬元的化妝品。
而被訴的主體多為知名電商。此類案件原告多為“職業打假人”,多選擇網絡交易平臺上的“專營店”、“旗艦店”或知名品牌自營網店起訴。不過,一些小型網店及不知名品牌商家被訴的情況也開始出現。
法官表示,與傳統消費者維權案件中消費者收到商品后再維權不同,網購模式下的維權方式出現了新的情況,即部分購買者利用網絡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付款后收貨前即在線申請退款,后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不再要求退貨。
此外,在網購環境下,購買者可以簡單方便地通過截屏、拍照等方式留存證據,進而全程、客觀記錄交易過程,為案件勝訴打下較好的證據基礎。特別是涉及價格欺詐及商品虛假宣傳問題的案件,勝訴率較高。
調研顯示,網購糾紛原因包括網頁宣傳展示的商品狀態與實際不符。有商家直接作出虛假介紹或承諾,或誘導購買者對商品的性能、品質等形成錯誤的認識,進而作出購買決定。消費者收到貨物后認為構成欺詐。
據市二中院法官介紹,近期的網購促銷中,商家及平臺促銷手段不斷翻新,推出了如“定金翻倍”、“定金膨脹”、“購物津貼”等多種形式的促銷活動,這些多重優惠規則的具體使用條件被模糊處理,讓消費者誤以為優惠幅度很大。消費者沖動消費后,在收到貨物后發現并不滿意或反悔。
還有商家往往將優惠適用范圍、限制條款等涉及消費者重要權利義務的合同條款,在網頁最下面等隱蔽區域以小字方式呈現,對消費者具有較大誤導性。
此外,某些企業在所經營的網絡平臺對某些商品標注“自營”字樣,但該商品并不是該企業直接銷售,而是由該企業控股的子公司等其他主體經營或與該企業無關,僅使用平臺的物流鏈進行配送等。在此情況下,也極易造成消費者誤導,進而被訴欺詐。
市二中院提醒,消費者應理性購買,慎付定金。比如,今年眾多店鋪在“雙十一”推出的“預售活動”,要求消費者在活動開始多天前立即支付相應定金,活動開始后再支付尾款。建議消費者仔細閱讀預售條款,明確了解“定金支付后,如非賣家責任,定金不退”“逾期支付尾款,定金不退”等規則,充分了解“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慎付定金。
同時,注意留存銷售頁面、交談記錄、付款憑證等信息。一旦權益受損,消費者可向工商管理部門、價格監管部門投訴,也可向法院起訴主張民事權益。(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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