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1-06 23:51:42
現金貸亂象不斷爆出,它的亂象在于,絕大多數現金貸平臺自稱金融科技公司,游離于金融監管之外。實際上,現金貸平臺的“撮合”功能就是典型的金融中介機構,應給予穿透式監管。
每經編輯 盤和林
盤和林
近日,一款名為“現金貸”的小額、短期線上金融產品引發廣泛關注和質疑,動輒500%的超高利率、暴力催收、泄露用戶隱私等行業亂象不斷爆出。
針對此現象,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包括“現金貸”在內的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下一步將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實施穿透式監管。
筆者認為,現金貸實施穿透式監管的重點在于,在確保“機構健全性”上下功夫,例如設置牌照等準入限制,定期進行財務審查、合規性審查等,這樣才能真正避免行業亂象滋生。
最近,很多媒體紛紛質疑現金貸,甚至說從事現金貸的公司是充滿罪惡的。其實現金貸本身沒有罪,從事現金貸的公司未必就充滿罪惡。實事求是地說,以大數據、風險控制為基礎的金融科技公司,能夠讓被排斥在傳統金融市場(銀行信貸)之外的人群獲得金融服務,這是具有積極意義的,能夠增加社會福利。現金貸在我國確實存在很大的市場需求。
實際上,現金貸的亂象在于,絕大多數現金貸平臺自稱金融科技公司,游離于金融監管之外。當前,現金貸業務仍處于灰色地帶,例如部分機構變相以服務等方式維持畸高的利率;現金貸的借款資金流向、房貸機構的杠桿率等,都處于監管空白。有的現金貸平臺公司甚至自稱是事業平臺,只是撮合交易,企圖打金融產品的插邊球。
按照穿透式監管思維,現金貸平臺的“撮合”功能就是典型的金融中介機構。金融市場及金融中介機構,哪怕是在以高度市場自由著稱的美國經濟中也是受到最嚴格監管的部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一般來說,政府出于兩個方面原因對金融市場及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監管:一是幫助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獲取更多的信息;二是確保金融體系及金融機構的“健全性”。前者一般是要求已經納入金融監管的機構進行更多的信息披露,例如利率及服務費,但對于現金貸,目前的重點在于“機構健全性”監管。
金融機構的健全性監管顧名思義就是對其是否健全可靠進行監管。現金貸等金融機構健全性監管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準入限制,即對金融中介機構的設立必須實施嚴格的管理,希望設立金融中介機構的個人或組織必須從政府獲取牌照,只有那些信譽良好且初始投入大量資金的個人或企業才能得到牌照,避免“空手套白狼”等情況發生。
其次是信息披露。金融中介機構要受到十分嚴格的報告制度,特別是其財務賬簿要受到定期審查,還要向公眾公開某些信息,例如年化利率等情況。
第三,資產和業務活動、利率要受到限制。例如現金貸不得向大學生放貸、要規定借款利率的上限等。同時,還要對其資產杠桿率進行限制,以降低其金融風險。
金融機構是否健全可靠是金融體系監管最基礎性的前提。甚至可以說一切金融監管手段或原則都是從“機構健全性”開始的,而現金貸所暴露的畸形超高利率、暴力催收、泄露用戶隱私等亂象的根源在于缺乏起碼的“機構健全性”。因此,現金貸的監管核心應該在于強化“機構健全性”監管。
(作者系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后)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