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6-30 13:51:47
我們可能聽過很多冒充銀行人員銷售假理財騙錢的案例,上當受騙的一般多為防范意識較弱的普通老百姓,但是你聽過企業也會被騙嗎?更何況這還是一家知名企業——美的,被騙的金額還特別巨大——7億!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事件發生在2016年的3月,美的集團旗下合肥美的電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美的)將7億元理財資金通過銀行放款后,發現無論是銀行出具的兜底函,還是資金流向的公司授信資料,均為偽造。
真銀行里遭遇“假行長”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2016年3月初,美的集團金融中心安徽分部負責人李某向其大學同學介紹公司投資理財業務的具體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銀行的兜底。在獲知這一信息后,這位大學同學向李某推薦了上海中信建投證券投資經理王某手頭的一個7億元成都理財項目,名為“財通資產-創贏1號單一客戶專項資管計劃”,投資期限兩年,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7%,項目有農業銀行的擔保。
美的通過認購單一資管計劃投資,進而委托信托公司向農行成都武侯支行的3個“授信客戶”發放委托貸款,農業銀行成都武侯支行向投資人美的出具保本保收益的《承諾函》。
▲交易結構(圖片來源:網易)
據網易「清流」工作室報道,合肥美的在《民事訴狀》中的敘述,結合接近案件人士的說法,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負責人李某,在拿到理財產品全套資料后,向其上級領導匯報,隨后與其風險管理部同事前往成都當地銀行調查。
就在前往成都盡調的過程中,一場真銀行、假行長的戲碼正式上演。
據網易「清流」工作室報道,2016年3月22日,來自美的方面的2名工作人員,以及上海財通的項目經辦人等一行,由一名自稱為“農行成都武侯支行客戶經理”的人士陳某接待,來到了農行成都武侯支行辦公大樓。根據合肥美的在《民事訴狀》中的敘述,陳某領著美的方面等人從一層營業廳進入,坐上電梯進入辦公區。全程并無任何人要求登記或出示證件,亦無人詢問或阻攔。
“這是我們“黃XX”行長。”進入辦公室后,陳某向大家介紹一名中年男子,隨后雙方交換了名片。
合肥美的在《民事訴狀》中的敘述稱,在查看3個“授信客戶”的全部資料并提問后,上述這位被介紹為“黃XX”的“行長”,當著美的公司人士的面,從辦公桌抽屜里拿出“農行成都武侯支行”的公章,因第一次蓋章不清晰,“行長“又加蓋了一次。
一個細節是,美的方面在對蓋了公章的《承諾函》進行核對、拍照留存后,提出“《承諾函》原件要不要密封一下”。但“行長”的回答則是,“《承諾函》簽署日期還是空著的,現在沒有必要密封,等你們落實了放款時間、填上簽署日期后再密封吧。”
另據澎湃新聞披露的一個細節是,在雙方會面的一小時中,美的李某、“黃行長”以及“客戶經理”陳某聊的大多是與項目無關的內容,而是與各自的工作領域相關。但是這位“黃行長”和陳姓“客戶經理”始終未露出破綻。對于美的工作人員提出的一些疑問,銀行的兩位“工作人員”都以一些巧妙的話語瞞天過海。
當時并沒有人深究,蓋章《承諾函》的“行長”,到底是不是農行成都武侯支行真正的行長本人?亦沒有人深究,接待美的來客的辦公室,到底屬于誰?
2個月后騙局才被揭開
據悉,在正式放款以前,美的集團內部對這一筆涉及7億元的理財計劃進行了內部論證和審批,據網易「清流」工作室掌握的美的方面提交給法院的內部郵件記錄顯示,盡管有人曾對業務中作出“本筆投資的主債權相當于沒有擔保措施,我們唯一的保障在于農行出具的承諾函,該風險請予以特別注意”的提示,但至少2決策者均以“美的集團此前曾有過多次類似操作”為由,認為“風險相對可控”。
直至放款后2個月,美的集團總部資金中心的主管領導前往農行成都武侯支行進行投后核查,才揭開這一驚天騙局。
根據合肥美的在《民事訴狀》中的說法:
最核心的《承諾函》上的印章為偽造,蓋章的“黃xx”行長為假冒,負責接待的“客戶經理”陳某亦為假冒。三個借款企業的授信資料(包括上級分行的授信批復、抵質押證書、支行的盡職調查報告和物業評估報告)全是偽造的,上面蓋的公章也全是非法私刻的。
而陳某等人用以接待美的方面的辦公室,實則是農行成都武侯支行一位路姓副行長的“行長辦公室”。
監控視頻還原當時的情形,除了假冒的“黃行長”和“客戶經理”陳某兩名合同詐騙案嫌疑人,另外還有一名嫌疑人一直在農行武侯支行辦公區與路姓副行長聊天。
據澎湃新聞對事件過程的報道:
2016年3月22日9時01分,合同詐騙案嫌疑人王某和“黃行長”唐某出現在農行武侯支行門口,兩人隨后相隔約7分鐘陸續搭乘一樓電梯上樓;
9時19分,在會議室門口,路姓副行長被犯罪嫌疑人王某叫住,并隨同他到隔壁辦公室搬了一把辦公椅到路姓副行長辦公室;
9時47分,詐騙主要嫌疑人陳某帶著美的一行4人進入農行武侯支行辦公區,去往路姓副行長辦公室;
10時25分,路姓副行長從會議室出來后與合同詐騙案嫌疑人王某在樓道聊天;隨后的20多分鐘,陳某曾兩次走出辦公室與王某交談;
10時47分,陳某還在會議室門口與路姓副行長打了招呼;隨后的不到1分鐘時間內,陳某便帶著美的一行人離開了路姓副行長辦公室。
完成“騙局”后,10時51分,王某便和假扮“黃行長”的唐某各自提著東西從樓梯間下樓。
三家獲得貸款的企業在騙取侵占了美的7億元資金后,向設下“騙局”的陳某等人支付了巨額好處費。據網易「清流」工作室報道,其中2家涉案公司給予陳某等人的“好處費”為8100萬元,另一家公司則未能了解到。
合肥美的遂將3家獲得貸款的企業以及農行成都武侯支行告上法庭,希望能追回7億元本金及其利息。據網易「清流」工作室從接近案件的人士處獲悉,策劃上述“騙局”的陳某等人,均已經被逮捕。而資金流向的三個實際用資方,有多人在逃。澎湃新聞的報道對此亦有印證。
美的理財資金規模達數百億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美的購買理財產品一事發生在2016年3月,美的方面發現問題并報案發生在2016年5月,距今均已超過一年時間。但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美的方面此前并未就此事進行公告。
對此,美的集團昨日(6月29日)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了回應。美的在聲明中表示,“鑒于該詐騙事項預計的損失金額有限,在信息披露及會計處理上,公司遵循了相關法規及會計準則的規定,不存在違規事項。”
▲美的發布的聲明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公司理財遭遇“詐騙”的案例并不多。
至于是否需要公告披露,王智斌表示,具體要看涉案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利潤、凈資產、總資產的比例,“超過以上任何一個財務指標10%即屬于重大訴訟,需要披露。如果不超過,則不屬于強制披露的范圍。但基于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上市公司是可以主動披露的。”
據了解,截至2016年末,美的集團總資產為1706億元,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為611.27億元,實現凈利潤為146.84億元。
▲圖片截自美的2016年年報
▲圖片截自美的2016年年報
根據記者在深交所網站查詢到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11.1.1項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應當及時披露。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美的集團用于理財的資金規模多達數百億元,且類型為銀行理財產品。比如,美的集團2016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委托理財金額達363.59億元,理財產品類型為銀行理財產品,報告期內實際收回本金257.06億元,公司實際收回投資收益為12.71億元。
▲圖片截自美的2016年年報
值得一提的是,美的集團在昨日的聲明中表示,公司已對現存委托理財產品進行了全面核查,未發現存在類似的問題。公司將以此次理財案件為鑒,進一步完善公司內控制度及內控體系建設,切實維護公司權益。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像美的這種遭遇“銀行以前多次發生過,就是內部人私印‘蘿卜章’,是銀行內部管理的一些問題。”
郭田勇指出,企業確實也要提高辨識能力,當然監管要跟上,銀行的管理水平要提高。現在銀監會在搞一個銀行理財產品的平臺,正規的理財產品全部要在上面登記。另外,郭田勇指出,正常情況下,銀行不能為資管計劃開具兜底函。
此外,在上述7億元理財資金遭遇“騙局”幾乎同一時間,美的集團另有3億元理財資金遭遇了相似的情況,涉案銀行為“重慶銀行貴陽分行”。也就是說,美的集團遭遇“騙局”的理財資金達10億元。
興業銀行也曾被騙10個億
除了有上市公司上當的,還有銀行被騙的,興業銀行就曾被騙10個億。
據《財經》雜志報道稱,興業銀行杭州分行把建行咸寧分行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興業銀行買到了10個億的假理財產品。沒錯,這次是銀行告銀行。
2015年,興業銀行杭州分行金融事業部的員工,通過東吳證券購買了10億元建行咸寧分行的理財產品,本應于2017年4月21日連本帶息兌付。
然而距到期還有1個月時,建行咸寧分行潛山支行行長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門控制。建行拒絕兌付,稱合約的簽署是肖俊的個人行為,產品、合同以及公章都是假的。
知情人士表示,10億元資金沒有進入建行咸寧分行。
了解內情的人士表示,這10億元被交易關聯方違規用來放貸給了當地的企業。在到期之前,興業銀行杭州分行追回了1.37億元的資金。能否追回剩余的資金尚未可知。
每經編輯 王曉波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每經網(記者:陳鵬麗)
網易清流工作室(作者:馬莉、趙妍)、澎湃新聞(記者:葛佳)、財經雜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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