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10 10:18:30
袁駟:
謝謝您的提問。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環境保護法的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環資委按照要求作了一些配合的工作。從法律實施來看,前幾天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在記者會上也說,還是發現了一些問題。但是我想在這里說,我們也發現了一些非常好的跡象。我喜歡舉一些例子,我們到一個城市執法檢查,當地給我們桌上放了這么大的一個開本,橫著翻的,兩欄,左邊一欄是環境保護法逐條的規定,右邊一欄是他們逐條落實的情況。當時,我們執法檢查組看了挺感慨,對一個環境保護法這么樣的逐條研究、逐條落實,我們覺得還是很欣喜、很欣慰的。這是一個好的例子,我們也實事求是地說。
確實也有一些問題,針對發現的這些問題,我們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和相關部門也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和回應,目前正在進行認真的整改。今年4月份,常委會還將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的反饋報告。
一部法律要得到有效實施,最關鍵的就是要落實責任。環境保護法里面應該說有三方面的責任,一是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因為法律規定,政府要對當地的環境質量負責。二是企業治污的主體責任。因為企業是污染的排放者,法定是治理污染的主體。三是社會公眾保護環境的責任。保護環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共治共享。
就政府責任來看,應該依法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法規,采取切實有效的治理措施。昨天下午我們也關注到,環保部陳吉寧部長在談到環境保護法執行過程中也談到了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落實責任。這次環境保護法修改后,增加了一項制度,就是第27條,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或者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這個情況媒體朋友們很關心,關于這項法律制度和常委會相關的工作,我們委員會在去年的記者會上也作了介紹,國務院依法每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報告,去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做的報告,張德江委員長的工作報告中也提到了。張德江委員長對這項工作建立制度化安排提出了明確的指示和要求,今年4月,常委會還要聽取和審議國務院做的這個報告。“兩會”之前,已經跟國務院的相關部門就今年4月份要聽取的這個報告進行了討論。從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情況來看,各地都在積極推動法律制度的落實,以不同的形式向人大報告了環保方面的工作。從今年初各省人代會上的情況來看,各地已經將這項報告列為年度的重點工作,都表示將著力推動市縣兩級政府依法開展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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