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3-09 10:01:43
對于賠付資金的來源,新宏泰董秘杜建平表示,此次違約金公司是以自有資金來付的,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太大的影響。目前公司的兩個募投項目正在開展,其中研發中心項目已經在公司廠區內建立,而公司原來的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也將于今年在新宏泰廠區建立。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吳 凡 攝影報道 每經編輯 陳俊杰
每經記者 吳 凡 攝影報道 每經編輯 陳俊杰
募投項目反復變更,并且為此付出不菲的代價,這件事情發生在上市不足1年的新宏泰(603016,SH)身上。
去年夏天,新宏泰通過IPO成功登陸A股市場以來,除了因幾起股價異動而收到的上交所例行問詢外,并不為外界太多關注。不過,3月6日,新宏泰發布的一則公告卻引起了市場的注意。
在這則《關于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公告中,新宏泰此前曾取得地處無錫市惠山區錦惠路與風澤路交叉口西北側的一宗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擬用于公司建設募投項目,但是現在決定“退地”,并為此賠付1051.53萬元的違約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筆違約金將近占了去年公司前三季度凈利的四分之一。
3月7日,在新宏泰,公司董秘杜建平告訴記者,上述土地經勘查后發現非常松軟,不適合機器設備放置,“我們后來也分析,假如我們在那塊土地上建項目的話,增加投入的資金遠遠超過賠償的這1000多萬元”。
實際上,記者查閱新宏泰公告,其募投項目的土地地址此前已發生過變更。
募投項目地址兩次調整
去年6月,新宏泰發布招股說明書稱,公司公開發行新股不超過3705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8.49元,募集總資金為3.15億元,扣除發行費后,募集資金凈額為2.9億元。
對于募集資金的目的,新宏泰表示將用于建設年產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和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根據招股說明書,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總投資額為2.35億元,項目達產后,公司年新增營業收入3.5億元,年均新增凈利潤6573.81萬元(含2年建設期);研發中心項目投資5500萬元,同樣全部用募集資金投入,其中建筑工程2000萬元,設備費用2340萬元,流動資金116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項目實施地址之一位于無錫市惠山區堰新路18號,即公司原廠區內,項目使用現場區內原有存量用地5600平方米;另一處則位于無錫市惠山區堰橋街道堰北社區,項目總用地面積為6667.3平方米,并且公司已于2013年8月1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然而,在當年的7月,新宏泰公告稱,變更募投項目實施地點。
其中,新宏泰將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和研發中心項目,均變更到惠山區風澤路與錦惠路交叉口西北側,公司以自有資金購置的約100146平方米土地上實施上述項目,募集資金的用途、建設內容和實施方式不變。地點變更后,公司將重新開展環評等工作。
彼時,新宏泰給出的原因是,原廠區和購置的6667.3平方米土地無法滿足公司未來發展要求,變更后的地點,符合公司未來發展的戰略要求。但是,半年后,新宏泰又一次選擇變更項目地址。
新宏泰在3月6日的公告中表示,經過其對上述實施地點周邊地塊的勘測及多方論證后發現,惠山區風澤路與錦惠路交叉口西北側的土地為灘涂、灰龍糠地質。“年產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的主要生產設備為大型液壓機和熱固注射機,設備本身重量較大,工作時負載震動,此類生產設備的安裝精度較高,對于土質的要求較高。
新宏泰認為,該土地不適合安裝該類大型高精度生產設備,為了保證募投項目順利實施,解決產能瓶頸問題,公司擬將“年產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實施地點變更回原廠區內,“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地點變更至公司用自有資金原地翻建綜合樓。
變更地址為避免更大損失
此外,根據新宏泰公告,其解除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公司需向政府賠償違約金1051.533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公司目前還未披露2016年財報,但2016年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公司實現凈利潤4900萬元,這筆賠償款將近占了公司前三季度凈利潤的四分之一。
3月7日,記者來到無錫惠山錦惠路與風澤路交叉口西北側的項目現場,該地塊位于惠山區風電產業園區內,在土地上行走時,確實有綿軟與松散的感覺。
為什么會選擇這塊地?杜建平告訴記者,“公司在規劃上市的時候,有關部門答應預留一塊地,不過由于當時土地供應緊張,就先供應了10畝。”杜建平表示,“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兩個項目,也就變成了一個是在公司內,一個在公司外(惠山區堰橋街道堰北社區)。”
杜建平進一步解釋道,新宏泰上市后,原本計劃預留的土地都已經出讓了,“那么再在這10畝地上建項目也不方便”,于是,新宏泰將土地變更至了錦惠路與風澤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塊地。杜建平表示,因為對那塊地考察以及其他程序很繁瑣,所以當時公司拿地比較急。
“公司在發現這塊土地不符合項目投放要求后,當地政府也嘗試過進行土地置換。”杜建平說,但最后沒能成功。
惠山區國土局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該地塊2015年底被政府征收,此后新宏泰通過受讓的方式取得這塊土地,新宏泰也是第一家獲得該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地是沒有問題的,主要是企業這邊的原因,后期我們會將土地繼續掛牌,如果有合適的企業,我們也會出讓出去”。
當記者問及這筆違約金是否損害了股東和中小股民的利益時,杜建平說,公司后來分析,假如在該地塊上繼續建設,可能損失更大,“土質非常松軟,不適合我們公司的機器設備放置,那個地方平均打樁深度要有40到50米,我們要放大的壓機,由于下面的地基比較軟,每一個壓機下面都要打樁,打4~5根,實施起來很困難”。
杜建平還算了一筆賬,一根40、50米的樁,平均200元/米,一臺壓機就要4~5根,現在只是安排一部分進去,如果建好后再加設備,還需要在建好的建筑物里面挖坑、打樁,這個成本要多少?
對于賠付資金的來源,杜建平表示,此次違約金公司是以自有資金來付的,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太大的影響。目前公司的兩個募投項目正在開展,其中研發中心項目已經在公司廠區內建立,而公司原來的30萬臺電機及2500萬件模塑制品擴能項目也將于今年在新宏泰廠區建立。
對此,天堂硅谷產業并購部總經理李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既然上市公司會賠付違約金,那么肯定是觸發了合同里的違約條款,從遵守契約的角度來講,上市公司賠償違約金是不存在什么問題。
不過,李明認為,從現金流角度來講,無論是募集還是經營產生的資金,其實都是上市公司的錢,每一分都跟中小股民息息相關,“所以從公司自身角度講,涉及到賠償損失的話,或多或少會對全體投資者產生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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