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2017-01-09 19:13:42
本次《章程》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優化交易所內部治理結構、拓展交易所業務發展空間及強化交易所自律監管職責三個方面。《交易規則》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體現交易所業務發展實際、拓展交易所業務發展空間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監管職責三個方面。
1月9日,大連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大商所”)發布通知,發布《大連商品交易所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和《大連商品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修正案。通知稱,《章程》和《交易規則》修正案已由大連商品交易所第六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介紹,《章程》是大商所據以設立、運營的基礎性、統領性法律文件,確立了會員制交易所的組織架構,明確了交易所的業務范圍以及實行自律管理的基本職責;《交易規則》是大商所各項業務實施細則、辦法的統領性法律文件,確立了交易所基本業務制度。多年來,《章程》和《交易規則》在交易所市場建立、發展、規范和監管進程中發揮了應有的保障作用和指引作用。但隨著期貨市場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化,市場規范與監管的持續推進,交易所內部治理結構的不斷完善,交易所在組織市場、監管市場、發展市場過程中面臨的形勢任務、內外條件、制度環境、現實需求都發生了深刻變化。現行《章程》和《交易規則》出現一定的滯后性和不適應性。
對此,本次《章程》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優化交易所內部治理結構、拓展交易所業務發展空間及強化交易所自律監管職責三個方面。《交易規則》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體現交易所業務發展實際、拓展交易所業務發展空間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監管職責三個方面。與此同時,《章程》和《交易規則》均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了相關表述,與上位法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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