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0-24 15:08:27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于是問題來了,如何界定中等以下收入和高收入?根據以前的標準,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為高收入群體,意味著這部分人群將是稅務機關未來加大稅收調節的重點對象。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彪 盧祥勇
每經記者 李彪 盧祥勇
國務院一份讓居民增收的文件,卻讓“12萬元高收入標準線”成了公眾關注的焦點。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于是問題來了,如何界定中等以下收入和高收入?根據以前的標準,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為高收入群體,意味著這部分人群將是稅務機關未來加大稅收調節的重點對象。
12萬標準是怎么來的?
上述《實施意見》指出,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
實際上,個稅改革最近幾年已經討論了很多。
早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標準之一正是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
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再度發文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是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資料顯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要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官方對現在高收入群體的界定是沒有的。從2006年到現在已經十年了,大家收入在上漲,是否適用還需要深入。
張斌表示,個人所得稅應該從分類所得走向綜合所得,實現高收入群體內部更加公平。對于那些照章納稅的高管們,其實稅負已經不輕了,甚至偏重。總體而言,要降低名義稅負,完善稅制,使得稅負明顯偏輕的高收入群體的稅負上升,對原來照章納稅的高管們稅負應該有所下降。個稅改革現在確實很迫切,我們是在各種約束下推行改革,要循序漸進,但是,不能停止不前。
稅務專家徐戰成在其微信公眾號上表示,“年薪12萬元要加稅”純屬庸人自擾。在十年前,將年所得12萬元以上界定為高收入者并加強征管,應該說是科學合理的。此后,國家稅務總局幾乎每年都會下發標題為“關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之類的文件,這個群體只是重點關注對象。近年來,對于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來說,每年都會自主申報,并不是什么新鮮事。而且,這里的“所得”,并不單指工資、薪金。
徐戰成還表示,根據現行《立法法》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也就是說,只能通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國務院無權作出所謂的“加稅”決定。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其中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實行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
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年收入12萬元夠干啥?
月收入一萬的人,在一線城市根本不值得一提。
2015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85038元,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71269元,深圳市職工平均工資81036元。對于北上深的白領來說,年薪10萬-20萬元是比較普遍的。但是一個月工資買不起半平米房子,除開各種支出剩不下多少,能不能算高收入群體?
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王小魯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12萬的標準已經過時了,第一是按照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增長來看,12萬不算高,第二看真實的高收入群體的情況,12萬就更不算什么了。
王小魯認為,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平納稅,無論是工薪收入、財產收入能不能按照統一的標準納稅,如果這樣的話,工薪階層的稅率最高沒必要到45%,可以降低一些,但是,標準要相同。再就是要解決逃稅的問題,這個主要發生在富人身上,窮人主要靠工薪收入,很難逃稅。
如果從以個人征稅變以家庭征稅,可以把稅負不公平的問題進一步改善,一個人收入很高,一家人收入并不高,這部分人按家庭人均收入來收稅,稅率還可以再降低一點,這樣更合理一些。
你所在的地方,年收入12萬以上算高收入群體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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