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6-03 15:53:31
6月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未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移動游戲,不得上網出版運營”,這意味著自7月1日起,手游發行前的審批將趨嚴。
每經記者吳林靜
6月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印發了《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未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的移動游戲,不得上網出版運營”,這意味著自7月1日起,手游發行前的審批將趨嚴。
資深游戲發行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上述《通知》中所要求的審批流程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審批前置,“對游戲廠商而言,以前可以游戲上線后補齊審批、備案程序,新《通知》要求上線前就必須先走完審批流程。”
近年來,手游市場快速爆發。有機構統計,去年萬款左右的手游作品中,擁有正版版權的不到10%。多位業內人士亦認為,對手游監管趨嚴是趨勢,一定程度上將肅清各種侵權、盜版的亂象。
續作需要重新審批
據了解,上述《通知》將移動游戲分為兩個大類:一種是不涉及政治、軍事、民族、宗教等題材內容,且無故事情節或者情節簡單的消除類、跑酷類、飛行類、棋牌類、解謎類、體育類、音樂舞蹈類等休閑益智國產移動游戲;另一種是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類型。
記者注意到,按照《通知》要求,第一種類型手游的審批將至少需要38個工作日,粗略算,審批時間將至少需要接近2個月的時間。
上述《通知》還要求,若要運營第一種類型游戲,游戲公司需要提前20個工作日,填寫《出版國產移動游戲作品申請表》,報送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若符合要求則報送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電總局收到材料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廣電總局的通知后,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游戲出版服務單位。
如果是第二種類型的游戲,游戲公司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互聯網游戲作品和電子游戲出版物申報材料的通知》和《關于啟動網絡游戲防沉迷實名驗證工作的通知》去辦理和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特別規定了手游的續作需要重新審核。需要重新審核的,包括移動游戲的升級作品,如以《新**》《**2》等命名的系列游戲,以及新資料片,都被視為新作品,需要“依其所屬類別重新履行相應審批手續”。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續作需要重新審批的影響面比較大。比如過去幾年,巨人網絡推出了一系列的“征途”游戲。如今,按照《通知》最新規定,這些作品若此前沒經過審批將重走審批流程,未來再推系列游戲也將納入審批監管范圍中。
意在肅清版權亂象
廣州浩宇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商務總監吳銘哲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對網絡游戲施行的是備案和審批制度。
據了解,網絡游戲審批流程包括兩方面:一種是游戲運營備案,游戲公司在游戲上線運營后的30日內到文化部去做游戲運營備案;另一種是游戲出版備案,每款產品需要到新聞出版署做一次互聯網出版備案(網絡游戲電子出版物前置審批),這是為了拿到“版號”。
吳銘哲也表示,到文化部備案較快,一般一個月左右可以完成。廣電總局的審批則耗時較長,需要3~4個月。對于生命周期并不長的手游作品而言,長時間的審批流程將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此前的游戲廠商選擇在游戲上線后再補齊審批、備案手續”。《通知》則要求游戲上線前就要通過廣電總局的審批。
不過,記者發現,目前手游市場上,辦理了游戲版號的并不多。游戲工委日前發布的《2015年中國游戲產業報告》顯示,2015年廣電總局批準出版游戲約750款,其中移動游戲占370多款。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手游產量就已經達到7000款。相比之下,發行前通過廣電總局審批的手游作品還是太少。
對此,吳銘哲表示,這是因為此前對游戲審批并沒有強制性措施,導致一些廠商并不會補齊程序,有時候“一個系列的手游作品都用的同一個‘版號’”。
手游不經過這一層審批的間接后果就是導致侵權、盜版產品肆意橫行。近年來,手游市場爆發,市面上充斥著許多頂著各種IP的換皮作品,其研發成本低廉卻能憑借IP撈上一筆。
在速途研究院執行院長鄭春暉看來,新的《通知》對游戲產業最大的好處是將一定程度遏制侵權、盜版的版權亂象。
一些游戲界人士也提到,去年經過了審批的手游僅370款,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沒有嚴格的懲罰機制,幾乎沒有手游因為沒有審核而被懲罰或強制下架。
吳銘哲也認為,此次廣電總局的《通知》主要是針對游戲的渠道發行商,當游戲研發商有新版本、新資料片需要通過渠道商上線時,渠道商將要求研發商出具相應的資質和材料,這一定程度增加了規定的執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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