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5-09 21:44:03
2015年度,斯太爾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虧損額為1056.93萬元,與承諾利潤數差額為3.5億元,觸發了公司的現金補償義務。然而,截至5月1日,公司已超期未履行2015年業績補償承諾。因此,證監會湖北監管局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馮文杰于5月19日14時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湖北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謝宏辰
作為上市公司并購的保證之一,若收購標的業績未達承諾就會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然而有些公司卻在業績承諾未完成的情況下試圖拖延,而這,就落入了管理層的法眼。斯太爾(000760,收盤價13.86元)身上,公司公告顯示,由于業績補償承諾超期未履行,公司實控人馮文杰將被監管談話。
公司推遲業績補償期限
5月9日晚間,斯太爾披露一則《關于控股股東收到湖北證監局采取監管談話措施決定的公告》。根據公告,2015年度,斯太爾經審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虧損額為1056.93萬元,與承諾利潤數差額為3.5億元,觸發了公司的現金補償義務。然而,截至5月1日,公司已超期未履行2015年業績補償承諾。因此,證監會湖北監管局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第六條的規定,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馮文杰于5月19日14時攜帶有效的身份證件到湖北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值得一提的是,斯太爾曾于4月30日發布了一則有關后續承諾履行計劃的公告,其中顯示控股股東英達鋼構將原本于5月1日到期的業績承諾補償期限向后推遲至最晚7月31日,然而這一違約行為并沒能逃出監管層的“法眼”。
根據斯太爾4月30日披露的公告,公司于4月1日向英達鋼構發出通知,要求其在5月1日前將業績承諾補償款交付給公司,英達鋼構根據4月初與部分客戶確認的回款計劃,向公司發出回執,表示將嚴格按照業績承諾,在收到業績補償通知后的30日內履行業績承諾補償事宜。4月29日,公司收到英達鋼構《關于履行業績補償承諾的說明及承諾函》顯示,英達鋼構因客戶回款延遲等因素,導致2015年業績補償承諾無法如期完成,但英達鋼構及其控股股東馮文杰均保證將繼續履行業績承諾,并提出后續承諾履行計劃:5月31日前支付6000萬元、6月30日前支付1.2億元、7月31日前支付剩余1.7億元,并承諾在支付最后一期業績承諾補償款的同時,就應付未付業績補償款按0.3‰/日的利息向公司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違約已有先例
每經投資寶(微信號:mjtzb2)記者注意到,2013年實現借殼上市的斯太爾實際上已連續兩年不能完成當初的業績承諾。
2012年11月5日,博盈投資(斯太爾前身)發布公告稱,擬向英達鋼構及長沙澤瑞等在內的共計5家機構共計發行3.14億股股份,募集資金15億元,用于購買武漢梧桐硅谷天堂100%股權及向其全資子公司Steyr Motors GmbH增資,并投向相關技術研發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在收購方案中,公司新控股股東英達鋼構承諾Steyr Motors GmbH在2013年~2015年扣非后凈利潤分別不低于2.3億元、3.4億元和6.1億元。
因為收購完成時間的推后,公司承諾期順延至2014~2016年。然而在上市后的第一年,公司未能完成當初的業績承諾。根據公司在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關于2014年度業績承諾未實現的說明及致歉公告》,2014年度,斯太爾實現扣非后的凈利潤7407萬元,與承諾利潤數差額為1.56億元。2015年8月15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英達鋼構2014年度業績補償承諾已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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