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4-21 01:21:02
隨著第三方支付市場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展,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的風險問題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隨著第三方支付市場業務規模的快速擴展,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的風險問題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多家支付機構獲悉,近日央行已向企業下發《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未來支付機構將被分為5類11級,央行將按照分類評級對支付機構進行差異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而多次出現D、E類評級的機構將被暫停支付業務,直至注銷牌照。
由于支付機構的規模、模式、發展等方面各不相同,差異化監管也是監管部門的監管態度。業內人士認為,分類評級是央行差異化監管態度的延續,更加便于監管部門對于不同評級的機構進行分類監管。同時,也給一些業務開展不順暢的企業提供了退出機制,或者直接淘汰或者不給續牌,正好這一兩年之內是牌照續牌的時間。
支付機構或將分為5類11級
據《管理辦法》顯示,支付機構的分類評級指標包括監管指標和自律管理指標。監管指標包括客戶備付金管理、合規與風險防控、客戶權益保護、系統安全性、反洗錢措施、持續發展能力6項;自律管理指標則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制定并上報央行。支付機構根據指標進行打分,在一百分基準分基礎上,加上自律管理評價計分和獎懲項計分,確定支付機構評價計分。
根據各項指標評價計分后,支付機構將被分為5類11級,包括A(AAA、AA、A)、B(BBB、BB、B)、C(CCC、CC、C)、D和E類。其中,A類機構六項基本評價指標整體優異;B類機構整體表現良好,個別指標表現一般;C類機構基本指標整體表現一般,部分指標存在問題;D類機構潛在風險較大;E類機構風險隱患嚴重。若支付機構發生重大不良變化或出現異常,且足以導致機構分類評級調整的,或連續多次D類或E類相關情形的,央行及其分支機構隨時向下調整其分類評級結果并采取相應措施,直至注銷《支付業務許可證》。
“文件中還有一些表格之類的,讓支付公司自行評估填寫。”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內部人員告訴記者,這個評估先由企業根據要求填寫打分,然后匯報給央行,后期央行再根據標準進行核查,最后給出具體分數。
業內人士分析,這個可能就是央行分級監管的“試水”,通過企業自評和監管核查的方式來了解企業的現狀,然后再根據實際評分情況,來確定最終的分類評級監管機制和標準。
兩大文件開啟差別化監管
近年來,伴隨電商、O2O等行業的快速發展,支付機構作為基礎服務業在交易規模上也得到大幅增長。易觀智庫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繼續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全年市場交易規模達到16.36萬億元人民幣,同比上漲104.2%;預計至2018年,國內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規模將達到52.11萬億元人民幣。
值得注意的是,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各類運營問題也隨即出現,POS機濫發、虛假商戶、資金二清等現象屢見不鮮。還有一些小型支付機構運營不規范,用戶在使用支付賬戶的時候不強制實名制,導致此類支付賬戶面臨被盜取、盜刷等風險。
“央行在這幾年大約發了270張支付牌照,但牌照下發之后,并不是所有的持牌公司都在正常地運作支付業務,一些企業申請牌照下來之后并沒有開展相關工作,只是手里有一個牌照而已,這其實是違背企業申請這塊牌照的初衷的。”一支付機構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同時,第三方支付行業的集中度也在增強。記者梳理易觀智庫2015年支付市場運行的四次季報發現,支付寶和財付通占據了支付市場的大半江山,雖然2015年四季度的數據有所下滑,但二者市場份額加起來仍超過六成,瓜分剩余市場份額的依次是銀聯商務、拉卡拉、塊錢、連連支付、匯付天下等企業,未列出名字的“其他”所有企業市場份額總和僅1%左右。
在此背景下,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啟了差異化監管。2015年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對個人賬戶進行分類,分類方式從兩類擴充為三類。具體來看,個人支付賬戶Ⅰ類、Ⅱ類、Ⅲ類的功能和權限呈逐級遞增。
上述文件是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差異化監管的開端,也受到了支付機構和業內人士的認可。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管理辦法》的下發是央行差異化監管思路的延續。
業務不達標牌照難續期
與央行差異化監管、淘汰不合規企業的思路相似的是,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即將到期,牌照續期的工作也即將開始。資料顯示,首批27張牌照即將于2016年5月2日到期,涉及的企業包括支付寶、銀聯商務、拉卡拉、財付通等多家大型支付機構。
對此,央行態度是將根據相關要求進行核查,再根據核查結果決定是否予以延期。在央行關于支付許可證件續期工作通知中共列出了11種不予續期的條件,包括獲許可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未實質開展過,或連續停止2年以上;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數據等手段故意規避監管要求,或惡意拒絕、阻礙檢查監督等多個考核標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這些考核標準在《管理辦法》也有提及,如果均未達標的將被評為D類機構或者E類機構,按照規定,這些機構會被責令停止辦理支付業務或者直接注銷支付牌照。
這意味著,央行不僅會通過牌照續期淘汰不達標支付機構,還會通過評級來篩除那些即便牌照沒到期但業務不達標的支付機構,并將評級考核作為監管的一個環節來實施。
伴隨本次文件發出的還有《附評級指標與評分標準》,后續還會有該文件的補充文件出臺,但是出臺時間預計要到下半年。
“分類評級后,更加便于監管部門對不同評級機構進行分類監管。一些業務開展不是很順暢的企業將面臨淘汰。”某支付企業內部人士表示,而且這也是一種退出機制,可以有序地促進行業優勝劣汰,正好這一兩年之內是牌照續牌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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