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3-18 11:25:10
保監會表示,由于個別公司面臨資產負債不匹配、現金流不足的風險隱患。保監會決定啟動中短存續期產品相關監管政策的修訂,強化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監管力度,牢牢守住風險底線。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曾經成為多家中小險企快速發展的中短期萬能險或將全面下架。
保監會表示,由于各保險公司發展策略不同,經營管理水平也存在差異,個別公司面臨資產負債不匹配、現金流不足的風險隱患。保監會決定啟動中短存續期產品相關監管政策的修訂,強化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監管力度,牢牢守住風險底線。
下架中短存續期產品
3月18日,保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于2016年3月21日正式實施。
據悉,此次中短存續期產品監管規則修訂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四點:
1.對中短期產品進行了定義。與原有的高現價產品的定義相比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實際存續期間由不滿3年擴大至不滿5年,引導行業調整業務結構,發展長期業務;
2.規模管控的基準與投入資本和凈資產掛鉤。要求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2倍以內,切實防范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風險;
3.對不同存續期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銷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續期限不滿1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應立即要求停售,存續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滿3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銷售規模在3年內按照總體限額的90%、70%、50%逐年縮減,3年后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強化了對資產負債錯配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的管控;
4.對超過規模限制的公司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保險公司銷售中短存續期產品規模超過限額的,應立即停止銷售中短存續期差您,并向保監會報告,中國保監會將對其采取停止開展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保監會表示,《通知》的發布,有利于人身保險公司不斷調整和優化業務結構,進一步發展風險保障類產品,理性發展中短存續期產品,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有利于人身保險公司樹立牢固風險意識,加強資本規劃和管理,促進全行業進一步轉型升級,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有利于人身保險業為資本市場、實體經濟以及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規范高現價早有苗頭
所謂高現價產品,在2014年的《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高現金價值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內容中是這樣定義的,“高現金價值產品是指第二保單年度末保單現金價值與累計生存保險金之和超過累計所繳保費,且預期該產品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不滿3年的產品。”
而此定義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被進行了重新定義:將不滿三年擴大至不滿五年。
同時,在年初的1月份,保監會就召開了高現價產品監管規定修訂座談會,擬就高現價產品監管規則進行修訂,并對高現價產品業務提出“總量控制,適度發展”的要求。規定修改后的內容顯示,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得開發存續期間3年以內(不含3年)的新產品;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得銷售存續期間1年以內(不含1年)的產品;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得銷售存續期間3年以內(不含3年)的產品。
當時,業內人士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保險產品在設計和開發時遵循的規律基本是一致的,但表現在產品上則千差萬別。同樣的原則,表現在一年期和三年期產品上是不一樣的。“一年期和三年期產品最大的區別要素在于費用分攤,前者是不分攤直接扣除費用,后者則要進行費用分攤,這兩者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根據存續期限不同,保單賬戶價值可能會相差一倍以上。這個差別,消費者僅從表面上的產品介紹中是看不出來的。一年期產品類似于短期存款,沒有體現出保單的保障價值,只是具有投資價值。
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指出,保監會這種做法總體是為了引導保險公司健康發展,防止惡性競爭,讓保險公司和資本市場可以獲得長期穩定的保險資金。而保險企業也需要在產品結構和保單的保障功能方面作出調整,讓保險回歸保障功能。
中小險企受影響較大
從2013年開始,高現價產品成為一些保險企業、尤其是中小保險公司獲取保費的主要手段,不僅在短時間取得驚人保費,還大有利用售賣高現價產品實現“彎道超車”的趨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保監會數據發現,2015年數據反映未能通過風險測試的萬能險和分紅險的投資收入部分(多為萬能險)的“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較去年同期大幅增長。相比于2014年全年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3917億元和2013年的3212億元,2015年全年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已上漲至7647億元。其中華夏人壽、正德人壽、昆侖健康等部分公司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數倍于原保險保費收入。
高現價產品的快速擴張,帶來的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業內人士表示,險企一旦出現資產管理業務不當的問題,極有可能使保險系統內的風險往其他領域蔓延。
海通證券表示,低利率環境下,高現價產品的利差損風險和現金流風險加大,保監會進行規范屬預期之中。而且高現價產品存續期較短,在目前央行頻繁降息的背景下面臨巨大風險。尤其是對于中小保險公司,或將面臨巨大現金流壓力,負債成本可能進一步提升。
不過對于以萬能險為主的險企,保監會也給出了整改寬限時間。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在通知實施之日時中短存續期產品銷售規模已經超過限額的保險公司,可以寬限其在3個月內通過增資等方式,確保其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規模保費重新滿足限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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