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1-29 01:15:39
A股市場與成熟市場出現巨大反差,關鍵原因就在于A股市場存在著市場操縱。對此,監管部門應該展開嚴查,看連拉漲停時的主力交易賬戶是否和相關利益主體有關聯,要嚴厲打擊其中可能存在的操縱市場行為。
每經編輯 熊錦秋
◎熊錦秋
1月24日晚間,勁勝精密發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東勁輝國際提議,2015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為每10股轉增30股;公告同時提示,勁輝國際未來9個月內有減持不超過5%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為此,深交所發出關注函追問: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度巨虧逾2億元的情況下,擬推出如此高比例的轉增股本預案,是否具備其合理性;并請公司補充披露,提議本次高送轉的公司控股股東,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東和董監高,未來6個月內究竟有無減持意圖。
根據測算,按勁勝精密轉增后新股本攤薄計算,公司201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為0.0522元,每股凈資產為1.0483元,由此深交所質疑公司是否超出可分配范圍。但質疑歸質疑,勁勝精密二級市場股價爆炒卻異常兇猛,25日和26日股價連續拉漲停。
從理論上講,上市公司高送轉對股票內在價值、對散戶利益沒有影響。上市公司高送轉,所有股東持股都同比例增加,天上不會憑空掉餡餅,股東所能分享的上市公司總權益還是原來那么多不會有任何增加,甚至有時還可能有損股東權益。
若上市公司以當期盈利和未分配利潤對股東派送紅股,或以盈余公積金派發紅股,由于這些紅股和派現金一樣,都來自于上市公司利潤,股東獲得的這部分紅股需以派發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征個人所得稅。這部分稅收目前按差別化政策征收,股東持股時間越短稅率越高,對于持股時間少于一個月的散戶,稅率為20%,由此散戶甚至可能倒貼錢。當然,對于轉增股份,在會計處理上來自資本公積金,不屬于上市公司利潤,投資者獲得的這部分不需要繳稅。
不過,上市公司高送轉對限售大股東能產生巨大好處。2009年《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不過納入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的限售股,只包括個人大小非、大小限原始持股以及在解禁日之前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
如果上市公司在限售股解禁之后實施高送轉,那么限售股東所獲得的送轉股就不需要為此繳納所得稅,顯然所送股票越多,其應該繳稅的股票占比就越少,應交稅的股票市值也越少。這或許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熱衷于在限售股解禁之后高送轉的原因。
實際上,上市公司高送轉背后,往往伴隨大股東減持或之前參與定增股東持股解禁減持的現象。此前監管部門曾提醒,失去業績支撐的高送轉行為容易與市場其他行為相互滲透,成為炒作的工具。
問題是,既然知道其不利影響,監管部門就不應再放縱這種行為在市場泛濫,需盡快修改規則。為此,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禁止虧損或微利企業高送轉。按照《公司法》,即使公司當年盈利,若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也就是說,公司即使盈利也要先填補之前的虧空,何況上市公司當年虧損分紅就更應摸摸自己的口袋。若虧損企業進行高送轉,此類高送轉難以體現“分紅”的真正含義,只是玩自欺欺人的數字游戲,或者成為一些炒家的工具。
二是對高送轉該有個上限“緊箍咒”。以前上市公司轉增一般為10轉5,后來10轉10,到現在演變為10轉30。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建議上市公司推送轉方案,應滿足轉增后每股凈資產不得低于2元的條件,否則若允許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低于1元,股票將越來越虛擬化,更容易成為炒作籌碼而非投資標的。
三是嚴厲打擊高送轉所伴隨的市場操縱行為。高送轉不會平白無故增加股東權益,在H股騰訊等公司宣布拆細后股價反而震蕩下跌,但A股市場卻大不相同,有些大股東還沒有到分紅階段就急不可耐提議高送轉,而上市公司一有高送轉消息就連封漲停板。
A股市場與成熟市場出現巨大反差,關鍵原因就在于A股市場存在著市場操縱。對此,監管部門應該展開嚴查,看連拉漲停時的主力交易賬戶是否和相關利益主體有關聯,要嚴厲打擊其中可能存在的操縱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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