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2-29 22:15:44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也進入攻堅期。拆分深改,財稅體制改革是核心環節之一。
每經編輯 胡健
每經記者 胡健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也進入攻堅期。拆分深改,財稅體制改革是核心環節之一。
中央倡導的新一輪財稅改革,其精髓在于中央與地方關系、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重構。這有助于理清供給側改革的脈絡。2015年財稅體制改革首先要做的是解決好債務問題、規范政府的投融資機制,供給側改革要以規范的融資途徑、合理的預算管理為前提。隨著營改增接近尾聲,央地財政關系重構的大課題即將啟動。圍繞這些核心,《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專訪了南開大學中國財稅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馬蔡琛。
財政體制改革啟動
NBD:營改增持續推進對我國財政體制會有什么影響?
馬蔡琛:增值稅和營業稅加總,占到了我國全部稅收收入的40%以上。營改增之后,將呈現“一稅獨大”的局面。地方稅已無主體稅種,現行中央與地方的分稅格局難以為繼,整體稅制結構對單一稅種嚴重依賴,其中風險不容忽視。
NBD:現行財政體制的弊端主要有哪些?
馬蔡琛:現行分稅制,地方政府收入與其支出責任不對稱。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財政收入占比日趨提升,地方政府缺乏獨立承擔公共支出責任的財政能力。地方政府為尋求自主性財源而另辟蹊徑,無奈進入醫療、教育和房地產等社會領域,對于稅源的流動性和全國統一要素市場的形成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央地財政關系重構
NBD:您怎么看財政體制改革中的層級劃分和事權安排?
馬蔡琛:近年來,隨著“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改革的推進,有關適當精簡政府層級的呼聲日益高漲。其實,有關政府級次多寡的論述,早在近80年前,南開大學經濟學科的創始人何廉先生就曾有過精辟的論述:“級數之多寡,與政費稅收之有關,蓋級數過多,則政費繁,政費繁則支出增,支出增則稅之征收,自應加多”。
NBD:從現在的改革方向上看,縮減財政層級是好辦法嗎?
馬蔡琛:如果可以將現行的“四層級”地方財政精簡為兩個或者三個層級,則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就可以得到某些較具共識的解決方案,然而這種財政層級扁平化想法需要審慎考量。
近年來,隨著“撤鄉并鎮”的推進,很多地區的鄉鎮人口規模已近10萬人,而縣級層面的人口規模為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從最優管理半徑來看,僅就人口規模而言,鄉鎮作為最基層的政府治理層級,應當適度擁有相對獨立的財政權。
省與縣之間的“統縣政區”在中國的政府治理結構中長期存在。而任何準三級制的構造,最終又總是向三級制演變。應該說,結合中國的現實國情,采用混合型的地方行政體制,在省與縣之間設置一個行政層級,或許是中國古代行政管理的一項寶貴經驗。
NBD:就現狀來看,房產稅很難迅速成為地方主體稅,地方開征新稅種也僅有討論,這個矛盾您怎么看?
馬蔡琛:確實如此,即便地方財政層級的精簡是切實可行且符合歷史規律的,也需要一段時間才可能實現,而營改增所引致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進一步變革,卻是刻不容緩的。
作為短期內的應對之道,目前只能微調中央與地方支出責任中明顯不合理的地方,進一步提高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地方分享比例。但對于地方調增的分享部分,其使用方向則應作出一些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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