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6 00:51:03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查道坤 發自江蘇
每經記者 查道坤 發自江蘇
作為經濟強省,江蘇國資改革的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
此前,江蘇對外發布了《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設定了江蘇國資改革的總目標?!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吡私獾?,江蘇省政府日前印發《江蘇省省屬企業深化改革實施細則》,此次的實施細則,主要是將對功能類省屬國資企業進行重組,競爭類企業在股權多元化的改革中,國有股權比例將不設限制,按照市場化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同時,明確提高國有資本證券化率為導向的混合所有制。
記者獲取的實施細則還顯示,江蘇國資改革的下一步將推進具備條件的企業集團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并對混合所有制企業主動下放管理者選聘、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等三項權力。
江蘇的國有企業存在多樣性和多領域的局面,既有特定功能類企業、又有競爭類企業,還存在多鏈條的子公司。面對如此復雜的局面,此次江蘇實施細則對江蘇省屬企業分類制訂了改革方案。
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江蘇省要求省屬國資企業對下屬子公司進行分類,制定本企業以及下屬子公司的改革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外,實施細則還規定省屬企業下屬子公司的改革方案一般由省屬企業自行審批,報省國資委備案。但是,對一些重要的子公司,則由省國資委劃定,其方案報省國資委審批,這一企業清單會另行公布。
為了區分特定功能企業和競爭性企業,江蘇省制訂一個原則,從事道路交通、機場、水資源、農場、灘涂圍墾、糧油儲備、食鹽專營儲備等企業為特定功能類企業,其他是競爭類企業。
同時,江蘇省還規定,要按照業務相近、功能相同、優勢疊加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部分省屬企業的功能性重組,具體方案則要由省國資委進行調研,并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后方可實施。
對此,南京財經大學教授張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對功能相同企業,業務相近的企業,進行優勢疊加,這有利于國資重組,也有利于國資企業壯大,實現國有資本證券化?!?/p>
而對于競爭性的國有企業,實施細則規定,競爭類企業在股權多元化改革中,國有股權比例不設限制,按照市場化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這也就意味著,江蘇省屬企業中大多數競爭類企業將全面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睆埥τ浾哒f。
另外,《實施細則》還明確提出不再新設一般競爭類省屬企業,江蘇省屬企業原則上也不再新設國有全資的一般競爭類子公司,目標明確以提高國有資本證券化率為導向的混合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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