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3-24 09:36:00
業內專家在接受上證報采訪時表示,此前關于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問題市場議論頗多,從新發布的優先股試點辦法來看,最終監管部門尊重中小投資者訴求,刪除了可轉換優先股的規定。同時,為穩妥起步,平衡優先股和普通股兩類股東利益,試點辦法在其他方面進行了完善,可謂寬嚴相濟,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主題貫徹始終。
■ 此前關于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問題市場議論頗多,從新發布的優先股試點辦法來看,最終監管部門尊重中小投資者訴求,刪除了可轉換優先股的規定
■ 同時,為穩妥起步,平衡優先股和普通股兩類股東利益,試點辦法在其他方面進行了完善,可謂寬嚴相濟,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主題貫徹始終
⊙記者 郭玉志 ○編輯 李劍鋒
優先股試點辦法終于揭開神秘面紗。
根據《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同時將公開發行優先股的上市公司嚴格限定為三類。
業內專家在接受上證報采訪時表示,此前關于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問題市場議論頗多,從新發布的優先股試點辦法來看,最終監管部門尊重中小投資者訴求,刪除了可轉換優先股的規定。同時,為穩妥起步,平衡優先股和普通股兩類股東利益,試點辦法在其他方面進行了完善,可謂寬嚴相濟,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主題貫徹始終。
多項條款凸顯投資者保護
自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以來,中小投資者對可轉換優先股討論最多,意見也頗為一致,即,可轉換優先股可能成為新的大小非,攤薄普通股權益,導致二級市場價格下跌。數據顯示,證監會[微博]搜集的反饋意見中,有429份意見針對可轉換優先股條款,其中427份由個人投資者提出。
為進一步保護個人投資者權益,保證優先股平穩實施,最終證監會[微博]采納了該意見,刪除了可轉換優先股的有關條款。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告訴記者,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監管部門開門立法,充分尊重中小投資者合法訴求。同時,他也認為,未來在市場需要時,也可以對此項條款進行適時修改。
首創證券研發部副總經理王劍輝也認為,由于優先股并不是普遍性的融資工具,并不一定適合中小投資者,這一規定也是階段性措施,未來,優先股更應該設計成為適合投融資雙邊意愿的產品。
與此同時,試點辦法在優先股發行條件、適用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股息率、非公開發行投資者準入門檻等條款上,也體現了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例如,試點辦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該條款主要是為平衡兩類股東利益,防止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優先股票面股息率過高,出現利益輸送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投資者提出的取消個人合格投資者500萬標準的建議,證監會并沒有采納,這也是基于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保障優先股試點平穩實施。劉俊海認為,非公開發行主要強調的是市場自律,“合格”并非有優劣區別,主要從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的角度出發,個人投資者也可以通過投資基金等理財產品間接投資優先股。
有助于產業結構調整
根據優先股試點辦法,除了上證50指數(1474.659, 10.58, 0.72%)成分股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外,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減少注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后,可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微博]認為,優先股推出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對于處于“重災區”的能源、化工等產能過剩的企業來說,可以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促進企業并購重組做大做強和調整產業結構。
廣發證券(10.04, -0.01, -0.10%)最新的研究報告指出,從海外經驗來看,優先股作為一種融資方式,其本身對股價難以產生直接影響,投資者更為關注的是該筆融資的投向對公司未來發展的影響。當然,優先股的發行對于公司的長期穩定經營有一定的正面影響。因此綜合來看,優先股發行對大盤藍籌股確實屬于利好,有利于穩定其估值。
業內人士指出,優先股的推出不僅豐富了市場證券品種,而且有助于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提高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原文鏈接: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y/20140324/023918589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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