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6-14 09:03:03
中國證監會6月7日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改革主要圍繞推進新股市場化發行機制、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程度、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等五方面進行。
“實話難聽”,說好聽的一般是損友,說難聽的往往不落好,但對于此次新股發行改革,筆者還是想說一些真話。這次改革在力度上依然偏小,同前幾次發行改革變化不大,筆者建議盡早在發行新股方式上引入存量發行,這對解除投資者對龐大的限售股沖擊擔憂大有好處,同時大股東存量發行可以讓投資者清晰地知道站在大股東角度對公司的估價情況,消除市場新股發行中定價畸形問題。
存量發行事實上就是公司上市前的股東通過首次公開發行(IPO)減持股票的行為,不同于目前增量發行方式的重要特點是,通過存量發行出售股票的收入歸出售股票的股東,而不是發行公司。目前我國采用的發售制度沒有考慮存量發行,IPO上市全部是增量股票發行。存量發行可以讓部分創業者減持,體現了對創業者的激勵機制。存量發行過程中,出售股票的股東與承銷商不再是完全的利益統一體,減持股東提高了對發行價進行談判的動力。掌握企業內在價值信息的內部人將參與IPO定價談判過程,充分披露公司的信息,存量發行的行為可以讓投資者真切地知道公司控股者對公司的真實估價。
存量發行另外一個好處是可以優化當前市場的流通股比例。存量發行使企業的股票集中度降低,增加了二級市場流通股數量和比例,有助于顯著降低IPO溢價,有利于促進該股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也可以減少限售股集中解禁對二級市場股價的沖擊。在過去發售的新股中,真正流通的比例只有25%,甚至有很多公司的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不到10%,大量限售股的積壓為市場發展埋下了長期的隱患。而一旦采用存量發行,可以減少限售股對市場發展的長期制約,消除投資者對IPO帶來大量限售股的恐懼。
當然,很多人擔心控股股東利用IPO套現走人,為了避免這一情況,管理層可以出臺規定,只允許持有公司股份多年的控股股東在IPO過程中,在不改變控股股東地位的前提下部分減持存量股份,同時必須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減持的最低價格和數量。要求控股股東在保證控股權前提下存量發行,是為了預防當一級市場最終溢價過高時,控股股東全部套現走人, 公司失去持續盈利能力,將公司的經營管理拋給投資者。規定只有控股股東可以存量發行的好處可以防止突擊入股帶來的腐敗問題。
為了維護中小投資者在存量發行中的利益,可以借鑒香港股市的做法,引入綠鞋機制,也就是存量發行部分采用超額配售權的方式。這種機制下,若發行上市后一定期間內,二級市場股價低于發行價,由承銷商在二級市場買入一定比例股份,若二級市場股價高于發行價,則由發行人以IPO發行價向投資者出售,可以按一定比例向中小投資者傾斜。這一方式的引入,主要基于超額配售權方式可以在市場需求旺盛時,增加供給量。反之,當定價過高,導致需求不足時,可以強化承銷商責任,同時對二級市場股價也有支撐作用。
新股發行改革的最核心問題有兩個,一個是限售股沖擊,另外一個則是新股定價,而存量發行則可以很好地平衡這兩個問題。
原文:http://stock.hexun.com/2013-06-14/155120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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