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7 01:12:17
上海松江區一塊工業用地被上海丹源服裝獲得后,該公司卻完成交易變身開發商,建起了30棟樓。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戴高城 上海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戴高城 上海攝影報道
上海松江區一塊標記為912-2的工業用地被上海丹源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源服裝)獲得后,該公司卻完成交易變身開發商的事,由《每日經濟新聞》于昨日(12月6日)做了題為《上海丹源服裝“變身”:工業用地建樓出售》的報道。
對此,有律師認為,丹源服裝至少違反了國家對工業用地使用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松江區這樣涉嫌違規的工業用地有幾百萬平方米。該區規劃局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如何處理尚需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不再從事與主業有關的經營”
2001年11月,上海申中實業公司取得了松江區912號地塊使用權,2002年,該地塊被分割成兩塊,分別標號為912-1和912-2。2002年底,岳陽街道稱,上海申中實業公司職能已轉變,由原來的經濟管理和工業項目開發,轉換為單一的房地產開發,故將剩余的912-2地塊轉給了丹源服裝,之后松江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勘定該地塊的最終面積為47485平方米。2003年10月,丹源服裝完成了912-2地塊合同的簽訂,2005年正式拿到該地塊的產權,其在拿到產權時確實建有廠房。
據上海丹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源物業)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丹源服裝現在不再從事與主業有關的經營,但西北角原來建有廠房,現在園區的辦公樓就是在廠房的基礎上建設的。”
從丹源服裝在2009年遞交給松江區房產交易中心的一份情況說明可以看出,丹源服裝在拿到地后曾建有4棟房屋,建筑面積共8151.71平方米,僅占912-2地塊的17%。
松江區發改委在2007年11月和12月分別批復了岳陽街道辦事處對丹陽服裝翻建和建造生產及輔助用房的兩個項目,批復中同意“在原址翻建36991平方米和建造37000萬平方米,兩個項目投資均為2980萬元。”
松江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通過的一份建筑工程許可證顯示,丹源服裝的30棟樓房開始建于2008年8月,2009年8月竣工,建筑面積共計72083平方米。這30棟樓正是將丹源服裝原來自建的第1棟和第4棟進行了拆除,并在這兩棟的基礎上進行了翻建和建造生產及輔助用房。
如果按照國家對工業用地的定義和松江區發改委的批復,912-2地塊只能獨立設置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場地等用地。
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松江區規劃管理局發給丹源服裝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可以看出,丹源服裝在報給規劃管理局的樓房建筑中,雖然工程類型只是標明為建筑,但每棟的工程規模超過2000平方米,所有的建筑都在4~5層。
涉嫌違反工業用地相關規定
丹源服裝沒有將912-2地塊工業用地的性質轉成商業性質,這也是因為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需要一個極其復雜的程序,還需補繳出讓金。
根據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后,應收回原工業用地重新按商業用地依法“招拍掛”出讓,并由原土地使用者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確定補償價格,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補償。至于補償多少錢,則需由第三機構來評估。
業內人士稱,“工業用地當商業用地使用的情況目前比較普遍,但基本上只租不售,丹源服裝如此出售辦公樓,相當于實質性的房地產交易,丹源服裝也幾乎完成了正常房地產開發商的所有工作流程。”
一位地產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丹源服裝至少違反了國家對工業用地使用的相關規定,個人獲得極大利益的同時,侵犯的是國家資產。”
該律師同時認為,“像丹源服裝這樣的企業是如何獲得該土地的,值得相關部門追究。”
松江區規劃局一位官員則對記者表示,從去年統計的情況來看,全區有幾百萬平方米的工業用地都用于出租,至于如何處理尚需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前述業內人士表示,丹源服裝的情況還不相同,實際上是出售商務樓,對其處理應該不同于出租。
記者昨日繼續聯系了丹源服裝的實際控制人徐連鳳,但其手機依然處于無法接通中。
如此大面積的一個地塊,當時為什么會轉給丹源服裝?丹源服裝的生產能力是否需要建設這么大的廠房?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繼續與松江區岳陽街道、規劃局、國土局等部門保持聯系,進一步關注該事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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