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6 00:51:2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胡群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胡群 發自北京
“我們公司一直在參與修訂《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以下稱《指引》),但最終修訂條款尚未確定。為增加靈活性,放寬集合信托計劃持有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大風險敞口,結構化信托也將獲準參與股指期貨市場,是必定方向,只是具體比例還未最終確定。”一家已取得股指期貨交易資格的信托公司經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道。
11月5日,有媒體稱,修訂版《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將于近期公布,修訂版《指引》將集合信托計劃持有股指期貨的風險敞口規定與單一信托計劃相統一,即不超過信托資產凈值的80%。
對此,記者采訪了幾家已獲得股指期貨交易資格的信托公司,受訪公司大都回復稱,尚未收到此方面的確切信息。中國信托業協會相關人士則表示不予置評。
放寬是大勢所趨
“放寬是預期之中的事情,放寬后信托公司操作將相對更加靈活,但目前對于信托公司來說,人才匱乏是最大的局限。”用益信托工作室研究員稱。
華潤信托方面稱,股指期貨的推出,標志著中國對沖時代的到來。為挑選優秀資產管理人擴大資產管理規模,華潤信托早已推出“春雷計劃”。
在寶城期貨金融研究所所長助理程小勇看來,與商品市場現貨企業一樣,套保額度在早期是制約企業對沖風險的一個政策瓶頸。作為金融機構,在國內市場只能是從事做多交易,而信托等金融機構獲準參與股指期貨后,高層秉承一貫的試點后逐漸把政策和監管放開的原則,信托機構在套保額度上一開始是比較嚴厲的。
“因為股指期貨市場剛起步,市場規模相對較小,套保額度太大的話,可能難以監管其中蘊含的投機成分,造成股指期貨運行異常。”程小勇表示,隨著股指期貨的發展,市場和投資者越發成熟,放開信托計劃的風險敞口是大勢所趨,這對股指期貨發展能起到助推的作用,對證券和期貨的接軌更進了一步。
實際上,銀監會于2011年發布的 《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業務指引》(銀監發[2011]70號),對信托公司制定了嚴格的風險控制指標及措施。銀監會明確要求: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計劃參與套期保值交易時,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總額不得超過集合信托計劃持有的權益類證券總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總額不得超過信托資產凈值的10%;要求結構化集合信托計劃不得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要求單一信托計劃的風險敞口不得超過信托資產凈值的80%。
信托公司運作或將更加靈活
“我覺得不太可能。”某期貨研究所所長稱,“風險敞口不超過信托資產凈值的80%,等于將套保比例或放大到80%,單一信托計劃與公募基金專戶相當,期指比例放大至80%,只是針對個別做空。集合信托計劃等同于公募,放開比例限制,等于可以全面做空。”
為促進信托公司的創新發展,銀監會于去年發布了《指引》,明文制定了嚴格的股指期貨業務資格準入標準。至今,僅有華潤、華寶、外貿、興業及平安等五家信托公司獲批準入,監管層對信托公司參與股指期貨業務的嚴格可見一斑。
“我覺得這個步伐放開得太快,雖然80%的上限還不是‘裸賣空’。目前參與期指的門檻為50萬元,但集合信托可通過銀行理財產品嵌入,進而降低了參與期指的門檻。”上述某期貨研究所所長說道。他指出,如果《指引》信息成真,倒是對私募公司有利。目前基金專戶、集合信托的陽光私募、券商資管參與期指都有限制,而一旦集合信托基本上放開賣空,從信托通道作用而言,是很有利的,有利于對沖基金的陽光化運作。但也意味著,基金專戶、券商資產的一對多計劃,參與期指的限制,一年內都很難解除。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一旦放寬參與估值期貨風險敞口,信托公司運作將更加靈活。
“信托參與期指的交易下單指令,相比于基金專戶更靈活,因為投資顧問可繞開信托風控平臺將指令直接下達到券商、期貨公司,而基金公司風控體系還不允許這么做。”一位期貨研究人士稱。
風險防控仍是焦點
截至目前,僅有五家信托公司擁有股指期貨交易資格,業內人士猜測,放寬信托參與股指風險敞口,可能仍只是這幾家享受優惠政策,如此一來,其他信托公司將爭相排隊等待獲批。
一旦放寬信托參與股指風險敞口,風險又將如何規避?
用益信托工作室指出,實際操作中執行什么口徑,信托公司得自己把握,畢竟控制風險是第一位的。
“監管機構只會在控制風險前提下,才會放寬風險敞口,否則放寬風險將只是市場謠傳。”一家已取得股指期貨交易資格的信托公司經理稱。
一位信托業資深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按照信托公司內控技術,可以控制風險,“只要在套期保值下的交易,風險都將可控,但絕對要規避投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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