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08-31 18:32:30
根據新個稅法,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從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滿一年。這一年中,全國個稅收入連續10個月下降,我國6000萬人告別個稅,新個稅法減稅效果明顯。
2011年9月1日,新個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正式實施。根據新個稅法,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從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級超額累進稅率結構修改為7級,相應的級距等也進行了調整。
根據財政部此前的介紹,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將由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也就是說有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稅。
從全國個稅收入看,從2011年10月開始明顯下降,個稅法實施四個月減輕居民負擔550億元。從2012年上半年看,全國個稅收入下降8%,比去年同期回落43.4個百分點,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下降為6%。
新個稅法的實施有效減輕了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根據相關專家的測算,月收入(不含“三險一金”)在38600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均有所下降,以工資為6000元的納稅人為例,每月少繳個稅330元,全年少繳3960元。
我國個稅法頒布實施于1980年,至今已有30余年,期間歷經數次調整,2005年,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再次將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從1600元上調至2000元。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何雨欣、王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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