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2-06-26 08:42:34
將于近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業內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草案看點主要在于對私募基金作出專門規定和公募基金組織形式更加多樣化等方面,公募基金或在契約型的基礎上補充兩種新的形式——理事會型和無限責任型。
這位人士透露,草案對私募基金專門作出規定。私募基金將被納入監管。雖不像對公募基金的要求那樣嚴格,但草案對私募基金合同內容、私募基金監管、維護投資者利益、信息披露等作出一系列規定。
這位人士表示,草案對公募基金組織形式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創新,即在契約型的基礎上補充兩種新的形式——理事會型和無限責任型。草案還對公募基金估值、銷售、登記、咨詢等方面作了修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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