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機構

每經網首頁 > 機構 > 正文

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擴容

2012-02-16 01:35:3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梅俊彥 發自北京    

Graywatermark.thumb_head

每經記者 梅俊彥 發自北京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2月14日給了商業銀行送了一份“情人節”禮物,公布了《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擴大了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范圍。該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執行。

2009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曾下發《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比了前后兩份通知發現,新通知增加的內容并不多。金融企業準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只新添了“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征的風險資產”。

某證券公司銀行業分析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新通知擴大稅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實際上增加了一些銀行稅收減免。

“減免了這部分的稅收之后,商業銀行就增強了這種貸款可能出現損失的承受能力,這對銀行而言肯定是個利好消息,不過我覺得在量上的直觀影響并不大。”上述分析師稱。

新通知還強調,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以下簡稱延長通知)(財稅[2011]104號)的規定執行的,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延長通知”稱,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的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規定,金融企業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后,按照相應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專項準備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在延長前,該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

免费阿v网站在线观看,九九国产精品视频久久,久热香蕉在线精品视频播放,欧美中文字幕乱码视频
亚洲国产一区二区试看 | 中文字幕一本精品在线 | 日本久久综合久久综合 | 狠狠综合久久久久综合网小蛇 | 日本精品中文字幕在线不卡 | 亚洲国产精品看片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