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 01:38:27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新江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新江 發自北京
作為基金業獨立的自律性組織,中國基金業協會日前已經在民政部完成注冊,掛牌開業在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基金行業發展迅速,在新基金發行、基金公司投資決策,以及行業同業競爭等背景下,僅依靠基金公司內控和自律難以解決其中一些問題,成立基金業協會加以引導和規范的呼聲日益高漲。
在完成民政部注冊后,基金業協會籌建工作已經獲得階段性的進展,除了目前已經成立的69家公募基金公司,包括非公募基金、基金銷售機構以及基金銷售相關機構或也將納入協會自律管理范疇。
基金業協會完成注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從消息人士處獲悉,中國基金業協會已經完成在民政部的注冊,這也是證監會原則性同意成立基金業協會之后,再度取得階段性的進展。不過目前民間組織管理局尚未有相關核準信息公示。
根據民政部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協會屬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掛牌成立必須獲得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管理。除此之外,上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國基金業協會還需要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文件。
按照相關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應當在報批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并在籌備期間不得開展籌備以外的活動。
在此之前,基金行業的自律管理工作,原由中國證券業協會下設的基金公司會員部完成,隨著基金市場規模增加,新基金發行、基金公司投資決策,以及行業同業競爭等出現種種亂象,行業和市場均期待獨立的行業協會來進行引導和自律。
早在2010年11月18日成立的上海基金同業公會,就是基金業協會的雛形機構之一,在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完成登記,由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主管,是由上海基金行業相關業務單位發起并自愿組成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強化自律監管
證監會2011年6月份頒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明文規定,基金銷售機構及基金銷售相關機構應當加入基金業協會,接受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據消息人士透露,第三方銷售機構拿到牌照之后,需要在行業協會進行備案并接受引導和自律,雖然首批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已經進入監管部門的內部審批流程,但中國基金業協會成立之初即需要承接第三方銷售機構的部分管理責任。
除此之外,《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草案即將進入審議程序,其中擬把私募基金納入監管和自律范圍,意味著中國基金行業協會除了負責目前69家公募基金公司的自律工作,非公募業務也將納入范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包括大力打擊“老鼠倉”、投資者權益保護、股權激勵等在內的諸多議題也有望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平臺上進行討論。
尤其是去年以來,“地雷股”頻頻爆發,公募基金投研決策頻頻受到持有人質疑,尤其是大成基金“重慶啤酒”事件發生后,投資人對于成立專門的機構,對基金公司的投研責任進行調查研究的呼聲日益升高,而行業協會成立之后,將為持有人和基金公司之間構建更為便捷的溝通通道。
在基金公司層面,則希望借力行業協會的成立,對上市公司治理問題有更大的話語權。大成基金與重慶啤酒之間的 “罷免戰”最后以失敗告終,也反映出公募基金在話語權上的弱勢地位。基金業協會將有望推動這些問題上升到行業層面加以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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