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01:06:36
作為億萬身家的礦業公司老板,卻熱衷于幾萬元的頻繁短線交易,這是否在挑戰證監會內幕交易的定罪尺度?
每經記者 楊蘇
內幕交易魅影浮現!
作為海印股份(000861,前收盤價19.30元)擬購礦業公司的唯一股東,黎家燕在洽談交易至簽訂協議的過程中,21次買賣公司股票,甚至截至昨日仍然持有2500股,顯然有內幕交易的嫌疑。更有趣的是,作為億萬身家的礦業公司老板,卻熱衷于幾萬元的頻繁短線交易,這是否在挑戰證監會內幕交易的定罪尺度?
海印股份1億多元購礦
停牌近兩個月的海印股份今日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北海高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北海高嶺)是高嶺土業務的發展平臺,擬收購合浦能鑫礦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能鑫礦業)100%股權。黎家燕作為交易對方,在交易前為能鑫礦業唯一股東、法定代表人,擬全部出讓所持有的能鑫礦業100%股權。此次交易的總金額為11178.39萬元。其中股權轉讓價款為6156.23萬元,北海高嶺同時承擔償還能鑫礦業向黎家燕的全部借款5022.16萬元。
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能鑫礦業經審計的凈資產是116.46萬元。僅僅是6156.23萬元的股權轉讓價款,比凈資產高出6039.77萬元,溢價率高達5186.13%。
黎家燕此筆交易獲益頗豐,自協議生效之日,只要合法過戶、提供完稅證明及詳查報告,并經專家評審備案后3個工作日內,就可以順利獲得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交易方21次少量買賣股票
與其身家極不相稱的是,在洽談交易至協議簽訂的過程中,黎家燕20多次少量買賣海印股份股票,成交金額很少。
公告顯示,3月2日,黎家燕以均價17.70元賣出2000股,一周后又以均價16.74元買入700股。在3月17日和5月17日,黎家燕更是同時進行了買入和賣出雙向操作。不過每次成交數量絕大多數都只有幾千股,最少的一次只賣出了100股。
黎家燕對這些交易出具了近300字的說明文件,強調是作為一個普通投資者對股票的感覺在操作。“特別是在整個業務談判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也不知道生意能否談成,何時能談成,沒有刻意利用自己對內幕的了解去買賣海印股份的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海印股份明確指出在今年2月就已經提醒其不得在交易披露前買賣公司股票。然而黎家燕仍然21次買賣海印股份的股票。
對此,黎家燕也承認與公司有接觸,卻仍然自辯不了解規定:“去年年末開始因業務原因,跟海印股份有業務接觸,由于自己對相關的政策法規學習不夠,不了解相關規定,在此期間仍有買賣海印股份股票行為”。
挑戰內幕交易定罪尺度
知名證券律師宋一欣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礦業公司法定代表人作為收購交易的一方,在收購協議公開前多次買賣收購方股票,涉嫌內幕交易。不過內幕交易的認定需要證監會等職能部門的查處。
實際上,內幕交易正是近幾年證監會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但是這次黎家燕的交易金額較少,頗有些挑戰證監會內幕交易定罪尺度的味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明確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宋一欣律師強調,內幕交易罪的認定與交易金額大小無關,與交易人的盈虧情況也是無關的。針對海印股份披露的這個情況,該交易人有可能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而且已經披露這些交易作為事件的表象,背后也許還有其他情況,需要監管部門的綜合調查。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版權合作及網站合作電話:021-60900099轉688
讀者熱線:4008890008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 廣州:020-89660257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