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4 01:32:48
在上述被查處的油品中,有些煉油原料讓人觸目驚心。“據我們了解,有的油還是養豬場的泔水油。”馮偉峰告訴記者。
每經記者 吳豐恒 發自北京
昨日(9月1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寧海縣公安局獲悉,歷時4個多月的偵查后,公安機關摧毀了涉及14個省的“地溝油”犯罪網絡,搗毀生產銷售“黑工廠”、“黑窩點”6個。抓獲山東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林公司)實際負責人柳立國等犯罪嫌疑人32人。格林公司送檢的油樣有四類物質大幅超標,包括 “多環芳烴”、“膽固醇”等。其中“多環芳烴”是一種揮發性碳氫化合物的總稱,是重要的環境和食品污染物,具有致癌性。
格林公司是一家標榜為“新能源”企業的正規公司,此次卻被警方查明參與了精煉地溝油的行為。圍繞著格林公司,一條將“養豬場”、“黑窩點”、“不良中間商”、“不良企業”、“油品批發商”連接起來的制售地溝油鏈條也首次被曝光。
順藤摸瓜破獲不良公司
“當時(今年3月)我們正在做一項‘大走訪’的活動,摸排老百姓比較關心的問題,主要摸排食品安全問題。”寧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治安行動中隊中隊長馮偉峰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摸排中,治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有人正在各飯店高價收集餐廚廢棄油脂,根據這條線索,“在寧海縣郊區城鄉結合部發現了一個黑窩點,正在煉制地溝油。我們就從這個(黑窩點)入手(調查)。”馮偉峰說。
3月28日~30日,在對寧海縣一起黑窩點的查處中,寧海縣警方先后抓獲了從事收購粗煉地溝油的黃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黃某是寧波人,他交代說,將收購來的地溝油轉售給了江蘇東海和山東平陰的商戶,山東的商戶即是格林公司。
黃某還交代,“來收購的人要檢測地溝油酸價。”馮偉峰說,這引起了他們的重視,通常只有食用油生產才會檢測“酸價”。他們判斷這是一起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案件。
案情也引起了浙江省公安廳的重視,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偵查,并上報給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收到報告后,公安部將其列為重點督辦案件,并指揮了浙江、山東、河南等地警方參與聯合查辦。
格林公司的工商注冊信息顯示,這是一家年產4萬噸生物柴油、1萬噸油酸、1萬噸硬脂酸的“新能源”企業,并不生產食用油。然而,警方通過調查格林公司的匯款賬號發現,向該賬號打入巨款的多個商戶都是銷售、批發糧油的企業。此外,大量“白土”被運入廠區,這種材料通常用在加工食用油過程中吸附異味。
格林公司采購地溝油是在利用地溝油偷偷煉制生產食用油嗎?
公安部通報顯示,7月4日,浙江、山東警方集結60余名警力,控制了格林公司主要經營者柳立國等9人。在搜查中,找到并扣押了該公司的食用油成品、半成品70余噸。不久,糧油銷售商袁一等人也在鄭州等地落馬,警方當場查獲箱裝假冒品牌食用地溝油100余箱、油罐散裝食用地溝油30余噸。
喂豬殘渣用于煉油
在上述被查處的油品中,有些煉油原料讓人觸目驚心。“據我們了解,有的油還是養豬場的泔水油。”馮偉峰告訴記者。
寧海警方向《每日經濟新聞》介紹說,食物殘渣首先進入從事地溝油粗煉的“黑窩點”,經粗加工后,再流入販售粗煉油的中間商。“(寧海縣城鄉結合部)黑窩點將地溝油初步煉制以后,以800元一桶(約4500元/噸)的價格賣給了黃某。黃再將粗煉的地溝油5600元/噸賣給格林公司。”馮偉峰說,“格林公司是地溝油生產鏈條上的一家精煉公司”。
油品經格林公司精煉之后,流入了多級批發商,再經批發商流入市場。馮偉峰告訴記者,格林公司的下游是“一級批發商”,它們通常是各地級城市大型市場中的糧油商人,格林公司以每噸油8100~8300元的價格賣給“一級批發商”。
“一級批發商再以8500~8700元/噸的價格倒賣給二級批發商,主要是各縣級市的糧油批發商,二級批發商灌裝或勾兌以后流入市場……最終流入市場的食用油價格大概是每噸9000元。”馮偉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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