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0 02:49:32
廣受期盼的《工資條例》,如今仍然“難產”。
4月19日,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盡管呼吁之聲一直很高,但《工資條例》出臺時間表至今尚不明確,而且也沒有列入2011年的立法計劃。
就在去年年底,多位專家向記者表示,這部條例遲遲未露真容,主要因為相關部委之間的分歧仍然存在,同時還需進一步協調企業等利益主體。而知情人士認為,部委之間基本上沒有太大分歧,現在主要的擔心是,《工資條例》的出臺對企業的“打擊”太大。
記者了解到,尚未出臺的《工資條例》中明確寫入了同工同酬、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掛鉤、工資集體協商等內容。“這些規定對企業不是利好消息。”知情人士表示。
“難產”之因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標志性內容,《工資條例》的出臺與否備受公眾關注。事實上,《工資條例》早已成型,也進行了多次修改,其中內容基本獲得共識。但是,考慮到這部條例對企業的影響,“整裝待發”的《工資條例》卻遲遲難以出臺。
人社部中國勞動保障報社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魯志峰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工資條例》主要站在勞動者的角度制定,其中的內容或對企業不利。”魯志峰指出,金融危機剛過兩年,整體經濟狀況稍有起色,企業的營商環境轉好,《工資條例》在這個時候出臺,不是最佳時機。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狄煌此前也稱,就以前參與討論、調研的感受及目前各方面條件來看,《工資條例》短時間內很難出臺,可能要到“十二五”初期。
企業面臨“陣痛”魯志峰稱,與新的 《勞動合同法》出臺之后,對企業造成的影響類似,《工資條例》的面世同樣會造成企業的“陣痛”。
據了解,《工資條例》中明確寫入的工資集體協商,成為企業首要面對的問題。據悉,如果不履行協商,企業將面臨最高20萬元的罰款。
而從去年至今,多省市為了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不約而同地選擇“責罰”來讓這一制度執行。譬如湖北規定,不進行工資協商,企業將獲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盡管有專家之前指出,這樣的處罰額度不具有威懾力,但至少給企業以警示作用。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建議,可根據集體協商的人數確定額度。
除了這樣的處罰內容,《工資條例》中也明確了同工同酬,亦即不管臨時工還是正式工,只要付出同等勞動,就可獲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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