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9 01:34:25
國家發改委和中國民航局昨日(3月28日)聯合發布公告,再次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這是自2009年11月復征后的第三次調整。本次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延續下調的趨勢,調低至0.00002691。但在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較高的大前提下,以800公里(含)為分界點,依據公式計算出來的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50元和90元。
國家發改委解釋為,根據2010年國內航線航空煤油實際消耗量、旅客運輸總周轉量,同時考慮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油價上漲增支成本比例不少于20%,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每噸每超出基準油價100元,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最高不超過每客公里0.002691元。
根據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執行新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最新一期航空煤油出廠價格表中,民用航空公司普遍使用的3號噴氣燃料出廠價格為6340元/噸。根據公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測算800公里(含)以下/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分別為47.36元/88.80元。按照“不足10元四舍五入”的原則,分別為50元和90元,這與現行多數航空公司的收取標準已經保持一致,并未發生變化。
航空煤油是航空運輸業最重要的生產資料之一,燃油成本占我國航空公司成本的40%左右,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的復征即是出于應對油價波動的考慮。但中信建投航空業分析師李磊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的一再降低與國際油價的變化并無較大的直接相關度。他認為,從去年至今,國內幾大航空公司盈利狀況良好,此背景下,各航空公司對于航油成本的承擔能力也會更強。“在通脹壓力的背景下,發改委會希望各航空公司能多承擔一些社會責任。”李磊表示,各航空公司以往大多將國家政策“用足”,統一按照行業慣例,執行國家規定許可下的最高收費標準。
上述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執行時間止至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1日后的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由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根據相關參數變化測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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