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利益鏈弱勢地位 SP為電視臺、運營商打了工?
2010-03-10 04:44:25
每經記者 謝曉萍 發自北京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了《穿上“直播”馬甲 電視猜謎節目狂騙觀眾話費》一文,報道電視競猜節目如何借助電視臺、電臺等渠道,以猜謎為幌子肆意“圈錢”的內幕,引起了讀者的廣泛關注。今日,本報繼續為您揭秘“簡單謎面背后的謎底”——有獎猜謎背后到底有多少高額利潤?在這一利益鏈條上究竟鏈接著多少“同謀”?
暴利引誘
利益同盟催生精密產業鏈
隨著購物廣告“限播令”的執行,一種游離于廣告之外的競猜節目成了其替代品,并在短期內迅速覆蓋了國內許多電視臺、電臺。
“有獎競猜為什么會如此泛濫?這是因為它的價值鏈在產生高額利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電視臺人員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
上述人士指出,早在2006年的“贈臺大熊貓征乳名”活動中,就讓SP們看到了龐大的互動節目市場。“一個晚上的短信發送量達2億多條,而每條短信的收費是1元,一個晚上的收入就是2億多。”
不過,作為新的SP增值業務模式,有獎競猜節目此前發展效果并不太好,尤其是短信互動競猜曾一度被監管部門打擊。盡管如此,SP們還是通過語音撥打的模式找到了“第二春天”。
據業內人士介紹,以一家覆蓋人口1700萬的省級衛視為例,60分鐘的電視游戲節目,每月播出30次,總收入可達183.6萬元。
一SP服務商郭某向記者透露,這種所謂的電視競猜利潤相當可觀,據介紹,一個參與者從撥打到被告知“搶線”未能成功,大概要5分鐘左右,按照手機的收費標準,市話費為0.25元/分鐘,信息費約為2元/分鐘,那么每打進來一個電話的收入大概是11.25元。如果有1000人次撥打的話,將可獲利逾萬元。
“有些參與者打的時間長,次數多,那么SP的收入就更高了,少則幾十元,多則幾百元。”郭某透露,這種競猜節目往往是由SP運營商負責開發并制作,而電視臺、電臺的節目時段就類似于廣告時段,已經被打包賣給了SP運營商。通訊運營商為電臺、電視臺提供撥打熱線的技術平臺,并代收聲訊費。昂貴的聲訊費則分給電臺、電視臺、SP、通訊運營商。
在金錢的驅使和暴利的引誘下,這些所謂的競猜節目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商業鏈,而電視臺、電臺、通信運營商也在SP的經營中形成了利益同盟。
利益分配
電視臺、電臺成最大贏家?
那么在上述三者之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它們之間有什么樣的協議?誰獲得的利益更大呢?
郭某指出,一個有獎競猜節目要真正地形成互動,需要“兩頭開放”:一方面需要電視臺提供播放平臺,另一個方面則需要通信運營商提供端口,“而這兩部分也正是SP服務商投入的最大成本。”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SP要想播放有獎競猜節目,需要向電信部門申請端口通道,而作為通信運營商的中國移動、聯通之類的商家對SP的準入也有一定的資質要求。以中國移動為例,目前要申請語音雜志業務的SP必須由當地通信管理局審批;要提供跨省業務的,則需信息產業部審核。
廣東某從事通信業務的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一般情況下,SP要獲得語音雜志業務,事先需向通信運營商支付一定的費用。
中國移動某分公司的內部人員高某表示,中國移動同SP合作語音雜志業務一般按照中國移動占30%、SP占70%的比例進行信息費分配,并由中國移動負責向提供技術平臺服務的第三方運營支撐方提供支撐費用。不過該人士指出,由于種種原因,中國移動系統也會產生一定的壞賬,因此,中國移動一般只能拿到24%、而運營商則拿到76%信息費分配。
另外,如果與中國移動通過語音雜志門戶開展合作業務的話,那么中國移動將占利益分配的50%,“因為中國移動要開發語音系統、人工系統等服務,所以分配的比例就要增加。”上述人士表示。
據記者了解,目前電信、聯通與SP開發語音雜志業務的分配比例分別為30%、27%。
“扣除通信運營商的收入,其余的轉給SP,電視臺和SP按原先簽訂的協議分配。”郭某表示,電視臺、電臺一般不直接參與收益分配,而是所謂的以“賣廣告”提供播出平臺為由,獲得利潤。
郭某透露,由于各臺本身的影響力不同,各大衛視的廣告收入價格也不一樣。除此之外,SP還可以通過向電視臺、電臺買點的方式來合作,也就是說,SP所提供的競猜節目會被插入某個節目的廣告時段, 而具體的費用也將由此時段的收視率來決定。
“以上兩方的收入占去了有獎競猜的主要利潤,一般來說,電視廣告占利益分配的50%~60%,通信運營商約占30%,而SP則只剩不到20%的利潤。”郭某認為,這也是為什么有獎競猜對SP來說只是一個“噱頭”的原因——由于SP在產業鏈條中并不占優勢,因此分到的利益自然比較少,而所謂的“高額”獎金也就成為一個看得到吃不著的“大餅”。
監管黑洞
相關部門急需出臺管理細則
“雖然電視臺、電臺打著游戲競猜的旗號,但是這實際上已經是一種賭博行為。”郭某認為,游戲與賭博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游戲是以極其復雜的規則盡可能去掉偶然性,而賭博則是以盡可能簡單的規則來增加偶然性。
北方某電視臺廣告部人員張某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這類有獎競猜活動之所以打出 “游戲競猜”的旗號,是為了規避廣電總局的監管。張某表示,一般來說,電視臺所播放的廣告都由廣電總局和工商管理部門監管。去年,廣電總局頒發了“廣告限播令”,各大衛視的廣告時間段也陸續受到了影響,而游戲競猜節目的出現正好填補了被壓縮的廣告時間段,為電視臺找到了新的盈利渠道。
另一方面,作為同SP合作的通信運營商也擁有相關的義務,在SP準入條件中有這么一條:“內容必須合法健康,不得提供含有色情、反動等非法內容服務,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而如今,有獎競猜卻成為SP欺騙消費者、套取高額話費的手段。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吃錢容易吐錢難,有獎競猜節目正是依靠高額獎金作為誘惑,穿著傳媒公信力的外衣,游走在商業和道德之間,一步步成為了忽悠消費者的“老虎機”,也成為了電視臺增加廣告收入,通信運營商多收高額通信費用的途徑。
目前,“有獎競猜”類節目正暴露出監督和管理上的空白,由誰來管、怎么管都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同樣,SP服務商的準入門檻、運營的合作方式、節目如何審批等,也都是工商部門、廣電總局等相關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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