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讓“好孩子”率先穿“紅鞋”
2009-03-17 02:09:50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備受關注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可能在兩會后公開征求意見。發行制度考慮引入香港市場的“紅鞋”發行機制,“一人N手”,同時與市值配售相結合。只要參與申購,每個賬戶就能得到一定數量的新股。 “一人N手+市值配售”,能較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同時對新股上市的投機炒作將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讓中石油“開盤價很荒唐”的鬧劇不再重演。 當然,引入“紅鞋”制度,只是發行制度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發行制度的改革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部的。解決現行新股發行向機構投資者進行利益傾斜的問題之外,更重要的還是要解決現行的新股發行制度在定價問題上向大小非(限)傾斜的問題。 在這里筆者想補充的,是新股發行制度涉及的另外一個方面的問題,也是為許多業內人士所忽略的一個問題——讓誰先發股上市。畢竟在股市的門檻之外,符合發股上市條件的企業有很多,等待著發股上市的企業同樣也有很多。 按照慣例,除了少數擁有特權的公司可以插隊之外,自然是根據“先來后到”的順序來進行。這種按時間排隊的做法,只是體現了發行人融資的愿望,卻沒有體現出投資者的需要,投資者只是被動地接受新股發行,而沒有挑選發行人的權利。這種做法是中國股市“重融資、輕投資”的股市定位,在新股發行過程中的體現。在讓誰優先發股,率先穿“紅鞋”的問題上,有必要改變過去那種忽視投資者利益的 “先來后到”的排序法,改為讓“好孩子”先發股上市,讓“好孩子”率先穿“紅鞋”。 首先,“好孩子”必須是優秀的企業或具有高成長屬性的企業。為避免發行人弄虛作假,在這里必須明確保薦機構的責任。規定凡弄虛作假者,將沒收保薦機構的保薦費收入,同時處以不少于2倍的罰款,3年內不受理該保薦機構的任何保薦業務等。 其次,“好孩子”必須是低價發行與低市盈率發行的股票。在行情低迷時,股票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10倍;而在行情走好的時候,股票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大盤市盈率的50%,以確保配售給投資者的股票具有投資價值,從而杜絕中國遠洋那種近百倍市盈率發行新股的事情發生。 其三,“好孩子”必須給予投資者相應的投資回報,承諾在上市后的若干年內(如5年)給予投資者的現金回報必須達到一定的比例,回報率高者優先安排穿“紅鞋”。 媒體轉載、摘編本報所刊作品時,請注明來源于《每日經濟新聞》及作者姓名。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 010-65072776 上海: 021-61213899 深圳: 0755-33203568 成都: 028-86516389 028-86740011